|
北京城市房屋拆遷律師: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標準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中的規定,因公共利益需要征收老百姓的房屋的,應當要依法給予被征收人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安置補助費、停產停業損失費、搬遷費等之類的費用。 其中,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按照房屋征收評估辦法評估確定,不過,原則上來說是不能低于房屋征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這里需要提醒大家,房屋評估對被征收人非常重要,因此,整個房屋評估過程中,被征收人均需要積極地參加,包括選評估機構,一般評估機構是由被征收人協商選定,所以,一旦發現評估過程中,有程序不合法,那么我們可以采取必要的措施來維護自己的權益。 另外就是關于搬遷、臨時安置費的標準,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中并沒有具體的標準,但是地方的法律法規上一般則有明確的規定,如果相關部門未公布,則可以查一下當地的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安置辦法。 而對于停產停業損失費的標準,同樣也沒有具體的標準,一般情況下都是根據被征收房屋前的收效、停產停業期限等因素來確定的,當然也可以通過評估來確定。 總之,凱諾律師最后想要告訴大家的是,無論是集體土地征收還是國有土地征收,都關系著廣大被征收人的利益,倘若在此過程中,遇到相關部門違法征收,征收補償不合理,征收程序不合法等問題,那么作為被征收人一定要及時地咨詢專業律師,如果有必要可以在專業律師的幫助下,依法提起行政訴訟,維護我們的合法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