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拆遷補償律師:在征地拆遷中,以下這些行為千萬不能有
以下這種散漫的行為是千萬要不得的,避免自己損失的更大。 一、補償不合理,拒絕與征收方協商 在看到拆遷補償方案時,很多人都會覺得補償不合理,這也是很正常的現象,但是廣大被征收人可以通過后期與征收方談判來提高補償,然而實踐過程中,有個別的被征收人在看到補償標準非常低后,往往就會直接拒絕后面的談判,總認為,相關部門規定的補償標準就那樣了,肯定不會有啥改變,談也沒有用。 對此,凱諾律師提醒大家,這種情緒化的做法是不值得提倡的,也不利于被征收人。在遇到補償不合理時,如果征收方非常誠懇,且有意的主動邀請你就補償事宜進行談判,那其也是希望能盡快處理完這點問題,盡快推進征收工作,所以,一旦遇上征收方多次主動找你談補償,建議被征收人應當要保持理智,積極一點,千萬不要覺得肯定會談不攏就直接拒絕,這是對自己很不負責的一種做法。 就補償事宜進行談判時,我們可以多聽少說,不要插話,不要馬上就報出自己心中想要的價格,否則也是很不利于自己的。 二、直接摔打東西,與對方發生肢體沖突 其次,有的被征收人可能在遇到強拆、補償不合理等問題時,情緒會非常激動,還沒有與對方說兩句,就開始動手動腳了,甚至與征收方工作人員扭打起來。對此,凱諾律師要在這里提醒大家,無論遇到什么樣的糾紛,互相撕打肯定是解決不了問題的,同時也會給社會帶來一定的負面影響,最主要的是,如果情節嚴重的話,自己還有可能會面臨著牢獄之災,所以,我們大家一定要保持理性。 三、補償不合理,反反復復找相關部門 另外,在補償不合理的情況下,有的被征收人可能為了省一點律師咨詢費、代理費,就會反反復復地去找相關部門理論,希望相關部門能給自己一個解釋,希望相關部門能處理拆遷補償低的這一個問題,有的甚至直接跑到北京來上訪。 這里凱諾律師要著重說一下,如果補償不合理,我們可以通過行政復議、行政訴訟等有效的法律方式來維護自己的權益,倘若一味地去找當地相關部門,甚至直接來到北京上訪等,那這是對自己非常不利的,第一,不斷反復的找相關部門,不僅不會解決自己的問題,反而還可能會因自己這種魯莽的行為被公安局以尋釁滋事給拘留,第二、法律法規上規定的是,被征收人有權在60天內提起行政復議,6個月內提起行政訴訟,維護自己的權益,但若反反復復找相關部門,那很有可能會錯過我們維權期限,導致被征收人日后維權難度增大。 四、就是什么也不做,你能把我咋的 除了以上三種,還有一種就是,對拆遷補償不合理一事是置之不理,持一種無所謂的狀態,你征也好,不征也罷,反正你也沒有給我合理的補償,反正房屋所有權證也在我手里,反正只要不給合理補償,我就拖死你,你休想征我的房屋... 事實上,實踐中這樣的被征收人有不少,經常為了提高拆遷補償,準備與征收方以這種狀態打個持久戰,試圖逼迫征收方主動提高補償,但是凱諾律師需要提醒大家的是,這種方式其實是最不切實際的,如果你想與征收方通過軟磨硬泡的方式增加拆遷補償,那幾乎是不太可能的。從實踐過程中來看,征收方有時是軟硬不吃,如果長時間與被征收人就補償事宜達不成協議,那么他們就會采取強制措施來達到征收目的,比如,將被征收房屋認定為違法建筑或是鑒定成危房,然后強制拆除,或是直接趁被征收人不在家,偷偷拆除被征收房屋,如果房屋被強制拆除,雖然也可以提起訴訟,但對被征收人來說就會增加維權成本,同時也會增加維權難度。 所以,大家在遇到補償不合理時,千萬不要采取這種軟磨硬泡的方式來維護自己的權益,避免自己的房屋被強拆,給自己造成更大的損失。 總之,凱諾律師最后想要表達的意思是,倘若遇到拆遷補償不合理等問題,廣大被征收人如果自己不懂得法律知識,那么我們一定要及時地咨詢專業律師,在聽完專業律師的解答后,如果有必要,可以在專業律師的幫助下,盡快啟動法律程序來維護自己的權益,以免因自己的一波無效操作耽誤維權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