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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土地征收糾紛律師:收到責令交出土地決定等文件怎么辦?
從實踐過程中來看,絕大多數的征收方都是直接略法定程序,強拆房屋,既未針對未簽訂補償安置協議的被征收人作出補償決定,也未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就直接組織人員強制拆除被征收人的房屋,有的還是發生在被征收人不知情的情況下(比如趁被征收人不在家,在晚上偷拆),這種強拆行為顯然是侵害被征收人權益的不合法的行為,是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為。 因此,凱諾律師在這里提醒大家,雖然在未簽訂補償安置協議的情況下,強拆的發生只是概率性問題,但是一旦收到房屋征收補償決定或是征地補償安置決定,甚至是責令交出土地決定書,那么,廣大被征收人一定要提高警惕了,因為一旦收到前面提到的那幾份文件,那說明征收方已經對被征收人下達了最后“通牒”,如果被征收人未按照文件中的要求去做,或是未針對這些文件采取相應的法律措施,那么,此后就很有可能會遇到強拆。 當然了,這里想要表明的是,房屋被強拆并不代表我們被征收人就沒有維權的機會了,房屋被違法強拆之后,廣大被征收人仍然是可以維權的,仍然可以要求他們賠償因強拆給自己造成的一切財產損失,只是相對于來說,會增加我們維權的成本,同時也會增加一定的維權難度,所以,相對于來說,還是房屋在未被強拆的情況下啟動法律程序比較有利于被征收人。 所以,凱諾律師最后建議大家,能保住房子的時候我們一定要先保住房子,在收到征收補償安置決定或是責令交出土地決定,或是對自己權益會產生一定影響的文件后,倘若對該補償決定、責令交出土地決定不服,認為該補償決定、責令交出土地決定等文件侵害了自己的合法權益,那么,我們一定要馬上收集相關的證據材料,馬上咨詢專業律師,并針對該補償決定、責令交出土地決定等文件啟動相應的法律程序,盡量別拖到房屋被違法強制拆除了,避免對自己造成更大的不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