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房屋拆遷律師:實際面積與登記測量的面積不一樣怎么辦?拆遷應該以哪個為準?我們來為大家解答一下,在拆遷之后,如果房屋面積與實際測量、登記的面積不符時,應當要以哪個為準的問題。 一般情況下,認定拆遷范圍內的房屋面積主要是以登記的為依據,也就是說,如果房產證上登記的是160個平方米,那么相關部門也應當要按照160個平方米予以認定,并提供與該房地塊地價差不多的房屋,且安置房的面積不能低于160個平方米,或是給予被征收人的補償也應當要按照這160個平方米計算。 不過,在實踐中也會出現實際面積或是測量的房屋面積大于房產證上登記的面積的情況,對于這種情況,倘若被征收人能夠提供辦理房屋產權初始登記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土地使用權證、房屋產權人合法的身份證明等,那么一般情況下應當要以房地產測繪機構測量的建筑面積為準。 此時,可能就會有人問了,那如果是實際測量的面積小于登記的面積呢?對于實際測量的面積小于登記面積的,一般情況下同樣也是以實際測量的面積進行補償。 而對于無證房屋,即沒有辦理相關審批手續的房屋,如果是因歷史遺留問題造成的,通常是以當地所批準的文件記載面積為準,如果實際面積小于批準文件記載的建筑面積,以實際建筑面積為準。 倘若被征收的房屋既沒有產權證,也沒有相關的批準文件,但是有相關的證據可以證明房屋是七、八十年代之前建的,一般則是以實際丈量的面積為準。 總之,凱諾律師最后想要告訴大家的是,征地拆遷關系到被征收人的切身利益,一旦發現房屋面積對不上,那么,一定要及時地向相關部門反映,或是咨詢專業律師,避免自己最后拿到不合理的補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