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農村房屋拆遷律師:戶口遷出去后,遇到土地征收,村民能不能享受補償安置?近日,有一位青海的當事人咨詢律師說,自己兩年前考上了西安的一所大學,后來應學校要求將戶口遷至該學校,但是去年家里那邊因修鐵路,占用了土地和房屋,但是村里的人說自己的戶口遷出去了,已經不是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了,所以不是補償安置的對象,沒有補償... 還有一位當事人咨詢說,自己多年前入伍時將戶口遷出去了,之后一直沒有遷回來,現(xiàn)在遇上征地了,村里卻說我的戶口已經遷出去了,不屬于本村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沒有相關的補償... 實踐中,有一些大學會要求學生將戶口遷移到學校,其中不乏農村地區(qū)的大學生,還有的村民也會因各種因素將戶口遷出農村轉成非農戶口,那么,村民或是大學生因上學將戶口遷出去之后,遇上了征地,真的就沒有相應的征地補償嗎?他們真的就不再是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了嗎? 一般來說,如果戶口在農村的話,那么一般就具備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資格,在遇上征地時也應當可以獲得相應的補償,但是對于戶口遷出去的村民,也不代表著他們徹底失去了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資格。 因入伍或是因上大學將戶口遷出但仍享有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的情況也是有的。 個別地方也有相關的法律規(guī)定。 比如《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關于處理農村土地糾紛案件的指導意見》中指出,義務兵、大中專在校生、在服役、上學期間,其戶籍已遷出,根據有關法律和政策規(guī)定仍具有其戶籍遷出地的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 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關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認定問題的會議紀要》第十一條規(guī)定:“外出就學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畢業(yè)后在城市形成較為固定的生產生活基本條件,不依賴于農村集體土地之前,不應認定其喪失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 因此,從上述內容中我們可以了解到,農村大學生將戶口遷至學校,或是當兵時將戶口將遷出,并不意味著從此就失去了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資格,即使是畢業(yè)、退伍如果在他鄉(xiāng)沒有穩(wěn)定的工作,那么仍然是具有原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的。 所以,如果相關部門以戶口遷出為由,否認你是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不予補償安置的話,那么當事人可以及時地咨詢律師,通過法律途徑主張相應的補償安置,依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不過此時,有的村民可能還會害怕,即使自己使用救濟途徑了,法院也不一定會受理。 其實不然。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涉及農村土地承包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二十四條規(guī)定:“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村民小組,可以按照法律規(guī)定的民主議定程序,決定在本集體經濟組織內部分配已經收到的土地補償費。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確定時已經具有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的人,請求支付相應份額的,應予支持。 并且在相關裁判案例中也有明確指出,村民根據相關政策規(guī)定,自愿將戶口農轉非并選擇加入到原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下的由失地農民農轉非組建而成的小組后,并不必然享有城市居民的基本生活保障,即不必然喪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因為農村居民取得非農業(yè)戶口往往仍需以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村土地保障其基本生活。因此,如果沒有證據證明村民農轉非后已經納入國家公務員行列或者加入城鎮(zhèn)企業(yè)職工社會保障體系,從而已脫離了原集體經濟組織農村土地的基本生活保障需求,則應當認定該村民仍然具有原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原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集體所有土地被征用后,未納入城鎮(zhèn)社會保障體系或國家公務員行列的農轉非村民主張獲得土地補償費的,依法應予支持。——福建省廈門市集美區(qū)人民法院(2008)集民初字1765號 總之,凱諾律師要提醒大家,具有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的大學生或是退伍兵人,如果遇上征地拆遷,應當享有與其他村民同等的權利,參與征地補償費的分配。若村委擅自扣留補償款,對其不予補償,那么當事人可以依法采取法律措施保障自己的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