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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房屋拆遷律師:未辦理審批手續的房屋就真的是違法建筑了嗎?在征地拆遷中,很多沒有辦理相關建房審批手續的無證房屋,通常情況下都會被相關部門扣上“違法建筑”的帽子,尤其是在雙方就補償事宜協商不成,一直沒有達成補償安置協議,被征收人遲遲不愿搬遷的情況下,極個別的征收方為了盡快實現最終的征收目的,按照預期的完成征收工作,往往就會把被征收人的這類房屋以“違法建筑”的名義予以處理,直接以最低的標準給予補償,甚至是對被征收人不予任何的補償。 房屋被認定為違法建筑,被征收人拿到的補償比別人低這是毋庸置疑的,最主要的是,有的被征收人雖然心里不舒服,但也會默認他們的說法,那么,相關部門口頭上說這類未辦理相關審批手續的房屋是違法建筑,被征收人的房屋就真的是違法建筑了嗎? 關于這個問題,凱諾律師在此之前其實說過很多次,無證房屋是否是違法建筑,相關部門口頭上說了不算,相關部門不能僅憑有證或是無證來認定房屋的合法性,而是需要結合房屋的實際情況來認定房屋的合法性。所以,實踐中,如果有相關部門來家里調查房屋情況,讓你拿出房屋所有權證或是土地使用權證,但你又拿不出來時,倘若告知你房屋是違法的,補償可能會比別人的低,此時,被征收人就需要提高警惕了,這很有可能是他們的套路。 從實踐過程中來看,并不是所有未辦理相關審批手續的房屋都是違法建筑,因此,相關部門將所有的無證房屋,未辦理審批手續的房屋認定為違法建筑的行為是不合法的,被征收人對此可以通過法律途徑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