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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農村宅基地拆遷律師:注意了,農村村民建房也要辦理農轉用地審批手續當下農村土地監管很嚴,只要占用土地一般都需要向有關部門進行審批,哪怕是村民建房也需要占用土地。這在《土地管理法》及其他相關的政策性文件等中都有明確規定。于2021年公布的新《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中再次明確有關村民申請宅基地的事項。下面我們就結合新《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中的有關規定為大家來淺析一下關于申請宅基地的那些事兒 合理保障村民宅基地需求 新《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中規定,農村居民點布局和建設用地規模應當遵循節約集約、因地制宜的原則合理規劃?h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按照國家規定安排建設用地指標,合理保障本行政區域農村村民宅基地需求。 鄉(鎮)、縣、市國土空間規劃和村莊規劃應當統籌考慮農村村民生產、生活需求,突出節約集約用地導向,科學劃定宅基地范圍。 申請宅基地的流程 一般而言,村民在建房之初首先要向村委會進行申請,并不是說村民想在哪建就能在哪建的,國家為了遏制這種亂占耕地建房的行為,還發布了《關于規范農村宅基地審批管理的通知》,該通知中就對村民申請宅基地建房各個方面作出了詳細的規定,此次新《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中再次明確了村民申請宅基地的流程。 根據新《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三十四條規定,農村村民申請宅基地的,應當以戶為單位向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提出申請;沒有設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應當向所在的村民小組或者村民委員會提出申請。宅基地申請依法經農村村民集體討論通過并在本集體范圍內公示后,報鄉(鎮)人民政府審核批準。 也就是說,符合宅基地申請條件的農戶,以戶為單位向所在村民小組提出宅基地和建房書面申請。村民小組在收到申請后,應提交村民小組會議討論,并將申請理由、擬用地位置和面積、擬建房層高和面積等情況在本小組范圍內公示。公示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村民小組將農戶申請、村民小組會議記錄等材料交村集體經濟組織或村民委員會(以下簡稱村級組織)審查,審查通過的,由村級組織簽署意見,報送鄉鎮政府。 對于沒有分設村民小組或宅基地和建房申請等事項已統一由村級組織辦理的,農戶直接向村級組織提出申請,經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并在本集體經濟組織范圍內公示后,由村級組織簽署意見,報送鄉鎮政府。 除此之外,相關部門在收到建房申請后,還需要及時地組織農業農村、自然資源部門實地審查申請人是否符合條件、擬用地是否符合規劃等。在完工后,相關部門還需要組織相關人員進行驗收,通過驗收之后,才可以辦理不動產登記。 占用農用地的,要辦理農轉用地審批手續 另外,新《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中還明確,涉及占用農用地的,應當依法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需要提醒大家的是,千萬不要存在僥幸心理,擅自占用耕地,違法建設房屋,否則不僅會面臨著處罰,而且還面臨著房屋被拆的局面。 根據《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八條規定,農村村民未經批準或者采取欺騙手段騙取批準,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農村主管部門責令退還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 允許村民有償退出宅基地 新《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三十五條規定,國家允許進城落戶的農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償退出宅基地。鄉(鎮)人民政府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村民委員會等應當將退出的宅基地優先用于保障該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宅基地需求。 依法取得的宅基地受法律保護 新《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三十六條規定,依法取得的宅基地和宅基地上的農村村民住宅及其附屬設施受法律保護。 禁止違背農村村民意愿強制流轉宅基地,禁止違法收回農村村民依法取得的宅基地,禁止以退出宅基地作為農村村民進城落戶的條件,禁止強迫農村村民搬遷退出宅基地。 關于這一點,其實在之前的文章中我們都有說過,但是實踐過程中,卻仍然有個別村委會在未經村民同意或在村民不知道的情況下,強迫村民流轉宅基地,或是退出村民依法取得的宅基地。對此實踐中,如果大家遇到村委會擅自流轉宅基地等其他違法行為時,要及時地向有關部門進行舉報,要求他們查處違法行為或是采取法律措施依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新《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三條,侵犯農村村民依法取得的宅基地權益的,責令限期改正,對有關責任單位通報批評、給予警告;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總之,凱諾律師需要再次提醒大家兩點,一是建房必須要依法向有關部門申請,在獲得相關部門的同意后再開始建房,避免因違法占地而被處罰,二是遇到村委會違反法律規定侵害自己的相關權益時,要及時采取有效的措施,保障自己的合法權益不被侵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