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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做好我縣集體土地征收與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關于做好我縣集體土地征收與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縣直及駐桃有關單位: 為規范我縣集體土地征收與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工作,保障群眾合法權益,根據《常德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常德市集體土地征收與房屋拆遷補償安置辦法〉的通知》(常政發〔2019〕5號)有關規定,結合我縣實際,現就做好我縣集體土地征收與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征地補償標準 。ㄒ唬┍徽魇占w土地范圍內的成片果園實行分類分期補償,具體補償標準見附件1; 。ǘ┯貌牧旨暗厣细綄僭O施實行包干補償,具體補償標準見附件2; 。ㄈ┝阈菢淠緦嵭邪粗臧徇w補償,具體補償標準見附件3; 。ㄋ模〾災惯w移按座據實補償;規劃區內無法由拆遷戶自行選址遷墳的,按征地面積以3000元/畝的補償標準統籌包干補償,由鄉鎮(街道)負責集中選址遷墳,具體補償標準見附件4; 。ㄎ澹┹旊娋路建設埋電桿、拉線實行按根數補償;在固定圍墻或自然院落之外的綠籬、綠帶按長度包干補償,具體補償標準見附件5; (六)水泥路、瀝青混凝土路、排灌機埠按重置成本確定補償,具體補償標準見附件6。 二、房屋拆遷補償標準 (一)被拆遷房屋合法建筑的補償標準見附件7; (二)房屋室內外裝修裝飾設施包干補償標準見附件8; (三)住宅房屋拆遷的經營損失補償標準見附件9; 。ㄋ模┖喴着镂菅a償標準見附件10; (五)線性工程拆遷有關設施補償標準見附件11; 。┌磿r簽約交房騰地獎勵標準見附件12。 三、臨時用地補償標準 臨時用地包括取土場、棄渣(土)場、拌和場、材料堆放場等。臨時用地時間根據工程項目建設需要而定。臨時用地補償費計算公式為:臨時用地補償費=征地補償費標準÷25年×(用地年數﹣1)+青苗補償+地上附屬設施補償。 四、房屋拆遷安置相關規定 。ㄒ唬┎扇》稚⒆越ǚ绞街亟ò仓玫,建房補助費按300元/平方米的標準支付給被拆遷人。每戶建房補助費少于72000元的,按72000元(240×300)的標準支付。 采取集中聯建方式重建安置的,建房補助費按600元/平方米的標準列入資金預算,每戶不足144000元的,按144000元(240×600)的標準支付。撥入安置工作實施單位賬戶,專項用于重建基地基礎設施建設。 (二)符合下列4項條件的,享受原拆戶安置資格(符合分戶條件的可享受分支戶安置資格): 1.在征地拆遷范圍之內有合法的住宅房屋; 2.《擬征地(使用土地)告知書》發布之前,戶口在被征地集體經濟組織; 3.房屋現狀為“一戶一宅基地”,且征地紅線外集體土地上無其他房屋; 4.依法承包被征地集體經濟組織的田土(含水面、山林地),或者曾經依法承包被征地集體經濟組織的田土(含水面、山林地)且土地承包經營權已依法轉讓,并履行了相應義務。 。ㄈ┰饝舭仓觅Y格享受240平方米安置面積,分支戶安置資格享受150平方米安置面積。對于原拆戶和分支戶之外的安置面積僅對實行貨幣安置的項目適用,在分散安置和集中聯建安置時不給地基,僅給建房安置補助費。 。ㄋ模┓显饝舭仓觅Y格的多子女家庭,按以下原則認定安置資格(子女戶口必須在本集體經濟組織同時在其他集體經濟組織集體土地上無宅基地): 1.有2個子女的家庭,父母與其中1個符合安置資格條件的子女共同享受1個原拆戶安置資格,另外1個子女在征拆項目實施時達到法定婚齡的,享受1個分支戶安置資格;已滿十八周歲但未達到法定婚齡的給予120平方米的安置資格;未滿十八周歲的給予80平方米的安置資格。 2.有3個以上(含3個)子女的家庭,父母與其中1個符合安置資格條件的子女共同享受1個原拆戶安置資格,其他子女在征拆項目實施時達到法定婚齡的,每人給予1個分支戶安置資格;已滿十八周歲但未達到法定婚齡的給予120平方米的安置資格;未滿十八周歲的給予80平方米的安置資格。子女中有2個或2個以上已婚(不含離異無子女、喪偶無子女)的,減少1個分支戶安置資格,增加1個原拆戶安置資格。 (五)未依法承包被征地集體經濟組織的田土(含水面、山林地)且未履行相應義務的遷入戶,其多子女不享受分戶安置。曾依法承包被征地集體經濟組織的田土(含水面、山林地)并依法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的除外。 。┰凇稊M征地(使用土地)告知書》發布時已依法辦理離婚和財產分割手續一年以上,戶口仍在本地,按以下原則認定安置資格: 1.在《擬征地(使用土地)告知書》發布前一年,共同擁有一處房屋,雙方均未再婚的,只享受1個原拆戶安置資格;有一方再婚的,分別給予1個分支戶安置資格; 2.在《擬征地(使用土地)告知書》發布前一年,雙方分別擁有一處房屋且集體土地上再無其他房屋,雙方均未再婚的,分別享受1個分支戶安置資格;一方再婚的,分別享受1個原拆戶安置資格。 (七)符合原拆戶安置資格且屬四代(含四代)以上同堂的家庭,在享受原拆戶安置資格的基礎上,再增加60平方米安置資格面積。采用集中聯建安置方式的按300元/平方米的標準計算建房補助費,全額支付給被拆遷戶家庭中最高輩分長者。 (八)《擬征地(使用土地)告知書》發布時被拆遷人為國家供養的五保戶,給予120平方米的安置資格。被拆遷房屋為自有的,房屋拆遷補償款支付給個人,其他補償款撥入社區(村)賬戶,由社區(村)監管;被拆遷房屋為集體所有的,補償款全部支付給社區(村)。 。ň牛┰谡鞯胤秶鷥龋稊M征地(使用土地)告知書》發布之前,房屋有買賣或其他轉讓行為的,按以下原則認定安置資格: 1.買賣雙方均系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實行整棟房屋轉讓的,達到法定婚齡的買方,享受原拆戶安置資格,賣方不予安置;實行部分房屋轉讓的,達到法定婚齡的買方(僅限1戶)和賣方,均只享受1個分支戶安置資格。 2.賣方系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買方為非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含向本集體經濟組織購地自建房),達到法定婚齡且再無其他住房的,享受1個分支戶安置資格。賣方實行整棟房屋轉讓的,不予安置;實行部分房屋轉讓的,享受1個分支戶安置資格。 。ㄊ┯泻戏ǖ恼厥褂米C明,符合建房條件且戶口在本集體經濟組織的世居戶,屬禁建區域確不能建房,家庭成員在其他集體土地上無房屋的,給予原拆戶安置資格和3萬元的簽約交房騰地獎。 。ㄊ唬┯泻戏ǖ恼厥褂米C明,符合建房條件且在《擬征地(使用土地)告知書》發布時戶口已依法遷入集體經濟組織一年的遷入戶,屬禁建區域確不能建房,家庭成員在其他集體土地上無房屋的,給予分支戶安置資格和3萬元的簽約交房騰地獎。 (十二)征地拆遷項目實施時,戶口在集體經濟組織的無房戶,符合建房條件屬禁建區域確不能建房,家庭成員在其他集體土地上無房屋的,集體經濟組織土地全部征完時可給予分支戶安置資格,不給予簽約交房騰地獎。 。ㄊ┓课菰诓疬w范圍內,戶口不在本集體經濟組織的拆遷戶(限農業戶口及成建制農轉非戶口),家庭成員在戶口所在地無集體土地上房屋的,給予分支戶安置資格和5萬元的簽約交房騰地獎。 。ㄊ模┛h城規劃區范圍以內的房屋拆遷安置實行貨幣安置、公寓式安置,不采取重建安置方式。 選擇貨幣安置的,按被拆遷人應享受的安置面積,以 3200元/平方米(含節約用地獎)的標準給予貨幣安置補貼,同時取消購房獎勵。 實行公寓式安置的,按照公寓樓安置的相關政策執行。 符合安置條件的對象,只享受一次安置資格。 符合分戶條件、享受分戶資格的無房戶,不給予室外設施包干補償和簽約交房騰地獎。 五、其他 (一)全縣集體土地征收與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工作中出現的新問題及重大疑難問題,按照征地拆遷疑難問題處理辦法由鄉鎮(街道)研究處理。縣自然資源局為征地拆遷法律主體,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為本區域征地拆遷工作主體,公安、民政等部門根據各自職責,及時提供相關資料,積極配合征地拆遷工作。 。ǘ┘w土地征收與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工作經費按征地拆遷補償安置費總額的5%列入資金預算,工作經費專項用于項目宣傳發動、交通用車、辦公用品、行政協調、司法訴訟等。 (三)不可預計費按征地拆遷補償安置費總額的5%列入資金預算,用于解決集體土地征收與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工作中出現的新問題及疑難問題。 (四)項目所在地的鄉鎮(街道)應將被拆遷房屋的拆除工程按照相關法定程序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建筑施工企業組織實施,拆除費用納入拆遷成本,房屋拆除必須濕水作業,防止揚塵等污染,房屋拆除現場的后期維護管理工作由項目所在地的鄉鎮(街道)負責?h住建局應加強對被拆遷房屋拆除的安全監管。拆除費用按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積20元每平方米的標準計算后單列預算,計入項目拆遷成本。 。ㄎ澹⿲υ谡鞯夭疬w安置工作中成績顯著的單位和個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有關規定,給予一定獎勵。 (六)本通知以外的有關補償標準,按《常德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常德市集體土地征收與房屋拆遷補償安置辦法〉的通知》(常政發〔2019〕5號)及《桃源縣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桃源縣集體土地征收房屋拆遷安置實施辦法〉的通知》(桃政發〔2016〕4號)執行。 (七)本通知自2021年1月11日起施行!短以纯h人民政府關于做好我縣集體土地征收與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桃政發〔2019〕4號)同時廢止。桃源縣其他有關集體土地征收與房屋拆遷補償安置規定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準。 (八)本通知施行前,縣人民政府已公告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的,繼續按照公告確定的標準執行。本通知施行前已辦理征地審批手續,但縣人民政府未公告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的,按照本通知執行。 附件:1.桃源縣成片果園分類分期補償標準 2.桃源縣用材林、地上附屬設施包干補償標準 3.桃源縣征地拆遷有關零星樹木搬遷標準 4.桃源縣墳墓遷移補償標準 5.桃源縣埋電桿、拉線及綠籬補償標準 6.桃源縣水泥路、瀝青路、排灌機埠補償標準 7.桃源縣征地房屋拆遷補償標準 8.桃源縣房屋裝修裝飾設施包干補償標準 9.桃源縣住宅房屋拆遷的經營損失補償標準 10.桃源縣簡易棚屋補償標準 11.桃源縣線性工程拆遷有關設施補償標準 12.桃源縣簽約交房騰地獎勵標準 桃源縣人民政府 2021年1月11日 來源:桃源縣人民政府網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