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專業拆遷律師:拆遷方的哪些行為會導致拆遷補償偏低?在征地拆遷中,老百姓最在乎的就是拆遷補償了,但是從實踐過程中來看,當相關部門公布補償安置方案后,許多被征收人第一時間往往都會認為拆遷補償不合理,認為補償標準無法保障自己被征收以后的生活水平,只會導致自己被越拆越窮。所以,久而久之,拆遷補償問題也就成了引發征地拆遷糾紛最主要的導火索。 按照法律法規上的來說,無論是集體土地征收還是國有土地征收,在收回國有土地或是征收集體土地時,都需要嚴格依法按照法律上規定的程序操作,只有這樣,那么整個征收過程中,才不會出現違法行為,征收結果才會公平、公平、合理,也只有這樣,才能保障被征收人現有的生活水平不降低,且至少能保障被征收人以的生計問題。 然而從實踐過程中來看,極個別的征收方在推進具體的征收工作時,往往會規避征收程序,以簡單、快捷的方式實現最終的征收目的,但這樣的一個征收方式往往會導致被征收人的合法權益得不到保障(拆遷補償不合理),會導致在征地拆遷中發生群體性的事件。也就是說,違反法律法規實施征地拆遷工作,既不利于被征收人,也不利于征收方順利推進項目,具體表現如下: 1、不告知被征收人具體的征收信息,包括補償標準 在征地拆遷中,有的征收方在推進征收工作時,往往會直接上門找被征收人簽訂補償安置協議,但在此之前,被征收人壓根就沒有看見過任何的征收文件,包括最基本的土地征收預公告、征收補償安置方案、土地現狀調查結果表等。 可是不告知被征收人具體的征收信息,被征收人對整個征收過程中都不知道,也不知道自己家被征了多少畝地,甚至不知道補償標準是多少,就口口聲聲地要求被征收人簽字,那這種征收行為顯然會間直接導致被征收人的合法權益有所損失,一旦被征收人簽訂補償安置協議,這補償自然就有可能會非常的低。 2、不對被征收房屋進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中,被征收房屋的價值需要由具有相應資質的評估機構,通過實地查勘結果房屋的實際情況評估確定。然而,有的征收項目卻直接“跳”過實地查勘,結合房屋具體情況這一步,僅憑幾張照片就對被征收人的房屋進行評估,而有的則是直接規避了被征收人選定評估機構的權利,即被征收人自己壓根就不知道自己還有選擇評估機構的權利,評估機構直接由征收方選定,對于這樣選定的評估機構,那自然也就導致評估結果不公正,不客觀,且自然也就會導致被征收人拿到的拆遷補償比較偏低。 另外,還有的征收項目中,為了減少征收時間,征收成本,還會出現不對被征收房屋進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的情況,尤其是農村集體土地征收中。但是,農村房屋要是遇上拆遷,一般情況下也是需要經過評估機構評估確定具體的補償標準的,可實踐征收中,有的項目壓根就沒有社會穩定風險評估這一環節,直接自行確定補償標準,對被征收人進行補償,這顯然就會大大降低正常的征收補償利益。 3、直接強拆 另外,將被征收房屋認定為違法建筑或是危房,然后再強制拆除,同樣也是征收方經常采取的征收行為。從實踐過程中來看,會有絕大多數的征收方為了降低征收成本,盡快實現征收目的,往往會在被征收人拒絕簽訂補償安置協議的情況下,將被征收房屋口頭上認定為違法建筑或是危房,然后在被征收人不知情的情況下,偷偷拆除,因為絕大多數征收方認為,只要房屋被強制拆除,那么被征收房屋的價值就無法再通過評估來確定,被征收人就無法再實際的計算出其具體的損失。但不得不說的是,征收方的這種行為很明顯是間接地導致被征收人的拆遷補償會特別的低。 4、強迫、忽悠、恐嚇被征收人簽訂協議 除了以上三種征收方法會讓被征收人的補償偏低之外,強迫、忽悠、威脅被征收人簽訂補償安置協議,同樣也會使被征收人拿到極低的拆遷補償。實踐過程中,經常有征收方為了盡快讓被征收人搬遷,往往會采取各種違法手段,比如斷水、斷電,或是以甜言蜜語,誘導被征收人簽訂不合理的補償安置協議,甚至是空白協議。 如果被征收人不明白這其中的意思,或是承受不住征收方對自己的施壓,打壓等行為,在該補償安置協議上簽字,那么勢必自己的補償就會比別的人低。所以,凱諾律師在這里提醒大家,無論征收方使用什么招式,被征收人都一定要知道,只要補償不合理,征收方承諾的條件沒有落實在書面協議上,那么,無論如何都不要搬遷,也不要在該協議上簽字,一旦簽字,那吃虧的還是自己。 因此,凱諾律師最后想要提醒大家,征地拆遷事關自己的切身利益,在遇到征地行為不合理,征收方以各種理由降低拆遷補償時,一定要及時地咨詢專業律師,及時地在專業律師的幫助下,盡快通過法律途徑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