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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專業拆遷律師:關于征地拆遷律師有話要說近日,有不少老百姓線上咨詢凱諾律師說,其中有一位河南新鄉的李姓當事人向凱諾律師反映說,相關部門修建道路占用了自己家的承包地,另外還征收了始建不久的住宅,但是在具體的征收過程中,其什么文件也有沒有看見,只是村委會的工作人員來家里詢問情況,但也沒有談論具體的征收補償事宜。所以,針對此次征收,李某并沒有放在心上,以為只是老百姓口中的傳言。 但是幾日后,征收辦的工作人員又來家里,其這次來的目的則是與被征收人簽訂補償安置協議。簽訂補償安置協議是整個征收過程中最為重要的一個階段,這點李某在此之前就有了解過,所以,當看到征收方拿來的補償安置協議時,李某是非常地謹慎。 因此,在簽訂補償安置協議時,據李某自己闡述說,其是一條內容一條內容的來看的,但是在看到補償標準時,其非常的痛心,因為補償安置協議上面顯示每平方米只按幾百元,不到一千元的標準進行補償,可李某認為,雖然房屋是建在農村地區,但是其房屋所在地距離城鎮也不到十公里,如果按照現在這個標準對自己補償的話,那以后自己肯定要買不起房子了,生活水平肯定會直線下降。所以,李某并沒與征收辦的工作人員簽訂補償安置協議,同時其也拒絕了搬遷。 事實上,實踐中類似于這樣的情況非常的多,并非李某一個人遇到了補償標準不合理的情況,對此,凱諾律師想要在這里說,雖然現在的法律法規在不斷地完善,且《土地管理法》《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等其他的相關的法律規定中也都進一步地保障了被征收人的合法權益,然而在推進具體的征收過程中,有的征收方卻為了降低征收成本,為了盡快實現征收目的,盡快拿到土地,卻偏偏鋌而走險,踩著法律的底線,在違背被征收人真實意愿,違背征收原則的情況下,完成征收項目。 所以,凱諾律師提醒大家,在遇到土地征收中,廣大被征收人需要認真對待,該收集證據材料的時候一定要收集證據材料,該積極行使知情權、參與權、選擇權的時候一定要行使,切莫“坐井觀天”,切莫等著“天上掉餡餅”,因為有些時候,合理的拆遷補償是需要靠當事人去爭取的,拆遷方不會在被征收人認為補償不合理而拒絕簽訂補償安置協議的情況下主動提高補償標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