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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專業拆遷律師:所有權房的拆遷補償標準一般情況下,公有房屋基本上都是在國有土地上,所以,在《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中的規定,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國有土地上單位、個人的房屋,應當要對被征收房屋所有權人(即被征收人)給予公平、合理的拆遷補償。 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征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一)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征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 其中,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是不能低于房屋征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周邊房地產的市場價格。具體補償是多少,需要由具有評估資質的評估機構評估確定。 首先可以確定的是,如果是因公共利益的需要,那么無論是公有房屋,還是公民的私有房屋,都是可以被征收的(一般情況下具有強制性),但是必須要給予被征收人,即房屋所有權人公平、合理的補償。 其次,需要被征收人注意的是,這里的市場價格,地方相關部門都會依據每年住宅房屋市場價格規律,制定出相應的房屋市場價格表供被征收人參考的。但是,需要大家記住一點,如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時間與評估房屋的時間相差較大,如在作出征收決定的三年后才對被征收房屋進行評估,倘若這期間房地產市場價格波動較大,那么如果征收方仍然按照作出征收決定之日的市場價格進行評估,那對被征收人來說則是不公平的,被征收人可以拒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