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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土地征收專業律師:集體土地征收流程,建議大家收藏!原則上來說,能不能獲得合理的征地拆遷補償,就看征收方有沒有將相關的法律法規政策落實到位,這是很主要的一個原因。從實踐過程中,有大部分的拆遷補償不合理,只要經過律師的介入,再一深查,就會發現其征收程序多多少少都會存在一些違反法律法規的現象。 所以,在遇到征收我們承包地或是其他農用地的時候,我們被征收人首先要審查土地征收程序是否是按法律規定的程序進行的,如果是按法定程推時的,那就直接審查補償標準的合理性,如果不是,那么征收方就侵害了我們在集體土地征收中的一些相關權益,比如知情權、參與權等,此時作為被征收人就可以針對他們的違法行為采取有效的措施,保障自己的權益。以下便是法定的集體土地征收流程,希望會對廣大被征地農民有所幫助。 1、發布土地征收預公告 在實施土地征收之前,征收方首先要在已經確定的土地征收范圍內發布土地征收預公告,告知大家具體的征收范圍、征收目的以及對征收范圍內的土地如何開展土地現磁調查、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等事項。 土地征收預公告應當以有利于老百姓知曉的方式,在擬征收土地所在的鄉、鎮、村范圍內發布,其公告時間至少是十個工作日。 別看土地征收預公告是一份不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但其實這也是法定的程序,通過這份文件,被征收人可以知道征收具體的情況,從而才會有效地應對征地拆遷中所發生的事情。實踐中,如果廣大被征收人沒有看到土地征收預公告,那說明該土地征收程序就不合法。 2、對土地現狀進行調查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 發布土地征收預公告后,相關部門需要對土地現狀實地查勘調查,在調查之前,一般相關部門都會通知到被征收人,此時被征收人需要積極地配合工作人員的調查工作,經過調查后,出具的調查結果需要與被征收人共同確認,如果發現土地現狀調查結果有漏洞或是有錯誤,比如房屋面積有誤、樹苗數量不對等,那被征收人就需要提出來。 需要注意的是,土地現狀調查是非常重要的一步,所以大家一定要格外地注意。另外,社會穩定風險評估也是必不可少的法定程序,涉及農村村民住宅的,其房屋價值往往是通過評估來確定的,且評估結果也往往會作為對被征收人進行補償的依據,所以這點大家也要注意。 實踐中,如果沒有土地現狀調查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程序,或是相關部門未實地查勘調查,那則是違反法律法規的違法行為。 3、擬定補償安置方案 在完成上述法定程序后,需要結合土地現狀調查結果,依據評估報告擬定補償安置方案并公告,如果多數被征收人對擬定的補償安置方案有異議,那么還需要組織聽證,并根據聽證會的情況修改補償安置方案。 4、辦理補償登記 大家對補償安置方案或修改后的補償安置方案要是無異議的話,那么可以在法律規定的期限內去相關部門公布的地點,持不動產權證辦理補償登記。 反之,如果大家對修改后的補償安置方案仍有異議,那建議先不要去辦理補償登記。 5、簽訂補償安置協議 辦理完補償登記后,一般征收方會在一定的時間內要求被征收人簽訂一份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簽訂完補償安置協議后,只要補償全部落實到位,那么相關部門的前期征收工作就算完成了,而在此之后的征收工作也就與被征收人沒啥關系了。 不過,凱諾律師需要提醒大家一句,如果對補償安置方案不滿意,拆遷補償協議中的內容不完整,不明確等,那么建議廣大被征收人不要簽協議,否則會對自己不利。 6、申請征收土地 簽訂完補償協議,補償安置全部落實到位后,此時相關部門可以向有關部門遞交材料申請征地。在申請報批階段,被征收人一定要審查征收方有沒有完成上述法律規定的程序,如果沒有完成,那么建議被征收人可以直接向國有資源部門舉報。 7、發布土地征收公告 有關部門批準征收后,相關部門需要在征收范圍內發布正式的土地征收公告,告知大家征收范圍、征收時間等具體的工作安排。 一般而言,相關部門批準征收后,會做出一份帶有“征地批復”字樣的文件,所以大家在征收中,可以向相關部門索要征地批復文件,如果相關部門拿不出,那說明該征收項目可能并未獲得批準。 8、征地補償安置決定 獲得征地批復文件后,如果有個別被征收人沒有簽訂補償協議,那么,可以依法針對未簽訂補償協議的被征收人作出征地補償安置決定,注意,這是強制執行前的必經程序,如果沒有,直接強征強拆則是不合法的。 9、責令交出土地決定 如果被征收人沒有在法律規定的期限內針對征地補償決定申請行政復議或是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又沒有搬遷的,那么相關部門可以依法作出責令交出土地決定。 10、強制執行 作出責令交出土地決定后,倘若被征收人仍然沒有針對該文件提起相關的法律程序,也沒有交出土地或房屋,那么相關部門則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實踐中,在未經過人民法院的同意下,擅自強征、強占老百姓土地,強拆被征收人房屋那則是不合法的,此時被征收人可以在專業律師的幫助下,依法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