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土地征收糾紛律師:暴力拆遷會承擔什么責任?在未給予被征收人任何補償、未履行任何前置程序的情況下,冒然對被征收人采取斷水、斷電的行為肯定是不合法的,這在相關的法律法規(guī)上明確規(guī)定了。根據(jù)《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中的規(guī)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脅或者違反規(guī)定中斷供水、供熱、供氣、供電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遷。禁止建設單位參與搬遷活動。 用大白話來說就是,在征地拆遷中,無論是誰都不可以針對被征收人采取斷水、斷電、停止供暖、供氣等行為,哪怕是有權有勢的政府部門,否則就需要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一定的代價,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在《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中明確規(guī)定,采取暴力、威脅或者違反規(guī)定中斷供水、供熱、供氣、供電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遷,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處分;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從上述的法律法規(guī)中我們可以看到,法律法規(guī)不止禁止了斷水、斷電等違法行為,而且還據(jù)此明確了,違反相關法律法規(guī),斷水、斷電,一旦對被征收人合法權益造成損失,那么,不光可能會被追究刑事責任,還需要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