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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房屋拆遷律師:選擇貨幣補償的優缺點貨幣補償是除了產權置換、安排宅基地建房之外,是集體土地征收和國有土地征收中都必要有的一種補償方式。而且,從實踐過程中來看,許多征收方也往往都會直接以貨幣補償的形式對被征收人進行補償安置,尤其是集體土地中,在不涉及征收房屋的情況下,貨幣補償似乎就成了唯一的補償方式。 從實踐過程中來看,以貨幣補償的形式對被征收人進行補償安置,個人覺得最為利索,最為簡單,可以一次性解決問題。如果征收方在與被征收人就補償事宜協商一致,并簽訂補償安置協議后,能在約定的期限內全額支付被征收人各項補償費用,那對被征收人來說不僅沒有什么后顧之憂,而且,其還可以利用這些錢,選擇自己比較喜歡的戶型(商品房),最主要的則是只要補償給到位,那后續就不會再出現糾紛。 但是選擇貨幣補償也有一定的缺點,就是被征收人在拿到貨幣補償后,如果遲遲沒有選中想要的房子,那么日后倘若房地產市場價格有所漲幅,被征收人可能還得自掏腰包來購買房屋了,也就是說,如果不盡快拿補償款買房的話,可能很難以這些補償款再買到同樣面積的房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