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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岱征補公告〔2024〕 3號泰岱征補公告〔2024〕 3號 為保障公共利益用地需要,經研究決定,擬征收太平街村集體土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和《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規范征收土地管理工作的意見》(魯政辦字〔2022〕13號)等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泰安市岱岳區人民政府組織自然資源局、農業農村局、財政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等部門及大汶口鎮人民政府根據土地現狀調查結果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結果,擬定了《太平街村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現公告如下: 一、擬征收土地目的 地塊1擬用于大汶口鎮片區(L9片區)03街區地塊濱澳置業項目建設,用途為城鎮住宅用地;上述地塊位于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泰安市岱岳區2023年土地征收成片開發方案的批復》(魯政土字〔2023〕367號)批準的成片開發范圍內。 二、擬征收土地的位置、地類及面積 本次擬征收太平街村土地,位于大汶口鎮,總面積0.1395公頃,其中:農用地0.1395公頃(耕地0.1072公頃,林地0.0323公頃),建設用地0公頃,未利用地0公頃。 三、擬征收土地補償標準 擬征收土地補償安置費按照山東省人民政府魯政字〔2023〕144號文公布的泰安市岱岳區征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執行。擬征收土地位于Ⅲ級區片,補償標準為114萬元/公頃。 擬征收土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標準按照山東省自然資源廳、山東省財政廳《關于泰安市征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標準的批復》(魯自然資函〔2021〕1880號)的規定執行。 擬征收土地涉及農村住宅(或工礦企業)的補償安置,按照泰安市岱岳區人民政府依據國家有關規定制定的補償安置方案執行。 四、安置意見 經與太平街村集體經濟組織協商,對擬征收土地涉及的農業人口采取以下方式安置。 (一)調地安置。由大汶口鎮人民政府和太平街村村委會征得村民同意,在征收土地經依法批準后按照有關規定對承包土地進行調整。 (二)貨幣安置。征收土地補償安置費撥付到太平街村村委會后,其具體分配方案由本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討論決定。農業農村主管部門負責指導留歸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征地補償有關費用的管理。 (三)社保安置。社會保障補貼資金按照22.5萬元/公頃的標準由岱岳區財政局撥付至社會保障資金專戶,共計3.13875萬元。由大汶口鎮人民政府按有關規定和程序指導太平街村村委會組織召開村代表會議或村民大會,研究擬定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方案并報岱岳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在征收土地經依法批準后,由岱岳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根據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方案,辦理參保事宜。 五、辦理補償登記安排 擬征收土地的土地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及其他相關權利人應自公告發布結束后5日內持相關權屬證明材料辦理補償登記并簽訂征地補償安置協議。 未在規定期限內辦理補償登記和簽訂征地補償安置協議的,以《土地所有權調查確認表》《土地使用權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調查確認表》(附件1)作為補償安置的依據。 六、其他事項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在的村及山東省征地信息公開查詢系統同時予以發布。本公告公示期為30日。 擬征收土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如對本方案不服或者有修改建議的,應在公示結束前向泰安市岱岳區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書面反饋;如認為本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應在公示結束前向泰安市岱岳區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提出書面聽證申請。逾期未提出的,視為放棄聽證。 特此公告。 來源:全國征地信息共享平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