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慶云縣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預公告慶云縣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預公告 慶征預公告〔2024〕2號 為保障公共利益用地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和《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規范征地土地管理工作的意見》(魯政辦字〔2022〕13號)等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經研究決定,現發布征收土地預公告。 一、擬征收土地位置、范圍、土地現狀及權屬 地塊1位置范圍:解集村;面積:0.0353公頃,其中:農用地0.0353公頃(喬木林地0.0353公頃),建設用地 0公頃,未利用地0公頃。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渤海路街道解集村。 地塊2位置范圍:魏洼村;面積:0.6544公頃,其中:農用地0.6544公頃(耕地0.0461公頃、其他林地0.6083公頃),建設用地0公頃,未利用地0公頃。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渤海路街道魏洼村。 地塊3位置范圍:東辛店村;面積:0.0450公頃,其中:農用地0.0450公頃(果園0.0450公頃),建設用地0公頃,未利用地0公頃。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東辛店鎮東辛店村。 地塊4位置范圍:西楊村;面積:0.3111公頃,其中:農用地0.3111公頃(耕地0.0079公頃、溝渠0.3032公頃),建設用地0公頃,未利用地0公頃。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渤海路街道西楊村。 地塊5位置范圍:小李村;面積:0.4814公頃,其中:農用地0.4814公頃(耕地0.4594公頃、農村道路0.0032公頃、溝渠0.0188公頃),建設用地0公頃,未利用地0公頃。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渤海路街道小李村。 地塊6位置范圍:西石官堂村;面積:0.8221公頃,其中:農用地0.8221公頃(耕地0.0536公頃、喬木林地0.7685公頃),建設用地0公頃,未利用地0公頃。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渤海路街道西石官堂村。 地塊7位置范圍:李云曲村;面積:4.1663公頃,其中:農用地4.1663公頃(耕地1.5064公頃、其他草地2.2475公頃、坑塘水面0.4124公頃),建設用地0公頃,未利用地0公頃。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渤海路街道李云曲村。 地塊8位置范圍:張立村;面積:2.4747公頃,其中:農用地2.4747公頃(耕地1.5260公頃、喬木林地0.3940公頃、其他林地0.0991公頃、果園0.4556公頃),建設用地0公頃,未利用地0公頃。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東辛店鎮張立村。 地塊9位置范圍:甄家村;面積:0.1224公頃,其中:農用地0.1224公頃(耕地0.1224公頃),建設用地0公頃,未利用地0公頃。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渤海路街道甄家村。 二、擬征收土地目的、用途 地塊1擬用于云天雅園南門綠化帶項目建設,用途為公園綠地用地;地塊2擬用于東環便民市場南廣場綠地項目建設,用途為公園綠地用地,位于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慶云縣2022年土地征收成片開發方案的批復》(魯政土字〔2022〕409號)范圍內;地塊3擬用于慶云縣益糧糧食貿易有限公司為農服務中心項目建設,用途為工業用地,位于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慶云縣2023年土地征收成片開發方案的批復》(魯政土字〔2023〕564號)范圍內;地塊4擬用于匯融機械項目建設,用途為工業用地,位于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慶云縣2023年土地征收成片開發方案的批復》(魯政土字〔2023〕564號)范圍內;地塊5擬億鑫管件項目建設,用途為工業用地,位于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慶云縣2023年土地征收成片開發方案的批復》(魯政土字〔2023〕564號)范圍內;地塊6擬用于大國重器(南)項目建設,用途為工業用地,位于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慶云縣2023年土地征收成片開發方案的批復》(魯政土字〔2023〕564號)范圍內;地塊7擬用于慶云鑫達彩鋼鋼結構工程有限公司新建年產量6萬噸鋼結構項目建設,用途為工業用地,位于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慶云縣2023年土地征收成片開發方案的批復》(魯政土字〔2023〕564號)范圍內;地塊8擬用于鈦元生物項目建設,用途為工業用地,位于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慶云縣2023年土地征收成片開發方案的批復》(魯政土字〔2023〕564號)范圍內;地塊9擬用于山東楷模居品制造有限公司免漆家居用品擴建項目建設,用途為工業用地,位于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慶云縣2023年土地征收成片開發方案的批復》(魯政土字〔2023〕564號)范圍內。 該地塊擬征收土地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條第二、五項規定的公共利益需要。 三、開展土地現狀調查的安排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擬征收土地范圍內搶栽、搶種、搶建,違反規定在征收土地預公告發布后搶栽、搶種、搶建的,對搶栽、搶種、搶建部分不予補償。 慶云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財政局、農業農村局及渤海路街道擬于2023年12月4日組織開展土地現狀調查、勘測定界及清點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請本次征收土地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土地承包戶、地上附著物和青苗所有權人等單位和個人按時參加并積極支持配合。不能直接到場的,要書面委托他人代理。 四、擬征收土地補償標準 擬征收土地補償安置費按照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山東省征地區片綜合地價的批復》(魯政字〔2023〕144號)公布的慶云縣征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執行。本次征收土地共涉及2個區片,其中Ⅱ級區片每公頃補償 96 萬元;Ⅲ級區片每公頃補償 91.5 萬元。 擬征收土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標準按照山東省自然資源廳、山東省財政廳《關于德州市征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標準的批復》(魯自然資函〔2022〕19號)的規定執行。 被征收土地村(居)的具體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待土地現狀調查和征收土地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完成后,由慶云縣人民政府組織有關部門擬定并公告。 五、其他事項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在地的鄉(鎮)、村和村民小組及山東省征地信息公開查詢系統同時予以發布。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公示10個工作日。 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村民或者相關權利人對土地現狀調查結果有異議的,在土地現狀調查結束后5日內,向慶云縣自然資源局提出書面復核申請。 特此公告。 來源:全國征地信息共享平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