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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土地征收律師:土地被征收,留用地卻不給了?出于種種壓力,相關部門最終決定這樣做基本案情 劉某某等人是浙江省人,其在某市某村莊一直生活,也是該村的一名村民。二十多年前,由于當地要建設高速公路,所以當地省人民政府作出了征地批復,而此次征地批復中被征收的土地中就包括劉某某家的耕地。同年,土地征收工作由相關部門實施并征收完畢。但是征收后,留用土地一直沒有給到劉某某。2014年,劉某某在一次偶然的機會中知道了專業從事征地拆遷領域的凱諾律師,并且還在此時知道,凱諾律師已經成功辦理過多起這樣的留用返還地的案件。 隨后,其便與凱諾律師取得了聯系,并就自己所遇到的問題向凱諾律師進行了簡單的闡述,但由于電話中說不清楚,于是劉某某便決定只身前往北京,與凱諾律師面對面地溝通,經過長時間的溝通后,劉某某被凱諾律師的職業素養所打動,于是經過深思熟慮以后,決定聘請凱諾律師,通過法律手段來維護自己的權益。 維權過程 凱諾律師介入該案件后,由于是多年前的征地,劉某某也沒有提供相應的法律證據及有關材料,所以,凱諾律師為了能更好地幫助到劉某某,為了獲取更多的強有力的證據,便決定先指導劉某某向當地相關部門申請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書面公開涉及當年征收劉某某承包地時的征地批復材料以及其他的報批材料。 申請信息公開后,當地相關部門作出了答復,該答復書中稱,劉某某所申請公開的地塊已經省政府批準被征收,并且同意公開用地批復,即建設用地呈報表、征用土地協議書、征地紅線圖等。而凱諾律師也從這些相關的材料中再次確認,劉某某等人的承包地確實也在多年前被征收了。 隨后,凱諾律師根據當年當地的相關政策及法規,啟動了后面的維權工作。由于凱諾律師的出面,當地有關部門是非常重視劉某某等人的問題,并且迫于種種壓力,當地鎮政府已經先后多次召開了各種會議落實劉某某等人留用地安置的問題。 案件結果 最終,在凱諾律師的幫助下,當地相關部門決定在征收的高速公路留置地安排九間地基,作為征地留用返還地,且對九間安置地基建設手續先行給予審批。 律師說法 事實上,實踐中類似于這樣的情況非常的多,尤其是土地被多年前被征收的,由于當時的政策規定不完善,人文環境等問題,有許多當地相關部門并不會按照當地的政策規定落實留用地問題,有的甚至是到現在都沒有解決留用地歷史遺留問題,這就導致農民的自身合法權益被侵害。 所以,為了盡快解決留用地歷史遺留問題,廣東省自然資源部于兩年前就發布了《關于推進征收農村集體土地留用地高效開發利用的通知》,在該通知中指出,要切實維護被征地農民的合法權益,積極推進留用地兌現落實。各地已依法批準征地、政府承諾或征地協議約定安排實物留用地但尚未落實的,應當充分利用新一輪國土空間規劃編制的窗口期,科學統籌謀劃并抓緊推動落實。對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范圍內符合國土空間規劃的歷史遺留建設用地,鼓勵按規定完成違法行為處理并按規劃完善相關用地手續后,優先用于落實承諾或約定的實物留用地。 其次,該通知中還明確指出,對于長期難以落實的實物留用地的,可以通過折算貨幣、置換物業方式予以落實,或以折價出資、入股方式參與各類城市新區、產業園區建設,由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按出資、股權比例及相關約定分享收益。對于留用地折算貨幣補償標準,由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研究制定,且不得低于折算時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工業用地級別基準地價。 也就是說,如果現在的狀況已經無法以實物的方式返還留用地的話,那么被征地農民則可以要求他們以貨幣等方式補償自己。實踐中,如果相關部門以各種理由推脫,就是不給解決留用地返還等問題,那么被征收人就需要及時地咨詢專業律師,如果有必要則可以在專業律師的幫助下啟動法律程序,依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