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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專業拆遷律師:在征地拆遷中,遇到斷水斷電怎么辦?這兩件事是我們必須要做的!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七條規定,實施房屋征收應當先補償、后搬遷。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脅或者違反規定中斷供水、供熱、供氣、供電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遷。禁止建設單位參與搬遷活動。 無論是國有土地上房屋拆遷,還是集體土地上房屋拆遷中,都應當要在落實了補償安置工作之后,才能進一步地實施征收行為。但從實踐過程中來看,有的征收方卻不這么干,往往是在沒有給予任何補償的情況下,就開始實際占用土地,尤其是在被征收人因補償不合理而拒絕簽訂補償安置協議時,極個別的征收方為了盡快拿到土地,針對未簽訂補償安置協議的被征收人采取一系列手段,其中最常見的就是斷水、斷電、強拆房屋,以這幾種方式強迫被征收人搬遷。 近日,就有一位當事人咨詢凱諾律師說,房屋在三年前被納入在了征收范圍內,后來在簽補償安置協議階段卻出現了各種問題。據當事人反映說,當時每平方米的補償只有一千元,其覺得補償不合理,所以就沒有簽訂補償安置協議。 后來,征收方在半個月以內,不僅對所有未簽協議的老百姓斷水、斷電,還一直口頭威脅被征收人,讓被征收人趕緊搬遷,不然就強制拆除房屋。個別幾個被征收人一聽要強制拆除房屋,所以就簽訂了補償安置協議,且搬離了被征收房屋。由于這位當事人覺得補償低,所以一直沒有搬遷,因此,這位當事人在沒水、沒電的情況下生活了很長時間。但讓被征收人沒有想到的是,半個月以后其的房屋就被強制拆除了。 事實上,實踐中,補償沒談妥,協議沒簽訂,房屋被強制拆除的情況時有發生,許多人也是司空見慣。那么,在征地拆遷中,廣大被征收人要是遇到自己家被斷水、斷電,甚至遭到了強拆,應該要怎么辦呢? 一、馬上向水、電公司詢問 在征地拆遷中,如果家里突然沒有了水、電,那么被征收人一定要懂得分析,分辨具體的情況。但是無論如何,家里要是沒有了水、電,一定要馬上向水、電公司詢問,并對通話進行錄音。如果水、電公司說不是自己斷的,而是按照相關部門的要求斷水、斷電的,那么此時作為被征收人一定要馬上向有關部門投訴、舉報,也可以打12345反映情況。 投訴、舉報之后,如果相關部門沒有針對自己所反映的問題沒有進行查處的話,那么則可以向上一級有關部門投訴、舉報,如果上一級有關部門將問題推給其他部門等,那么,建議被征收人馬上針對有關部門的行政行為提起相應的法律程序。 不過,實踐中還有可能會出現另一種情況,就是水、斷并非是在行政機關的要求下被斷的,而是在開發商或是其他單位的要求下被斷的,那么,此時被征收人一定要馬上撥打110報警,讓警察調查此情況,如果警察不愿意出警,或是出警不愿出立案通知書等,我們廣大被征收人同樣也可以針對他們的行政行為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維護自己的權益。 二、對斷水、斷電、強拆現場拍照、錄像 房屋被征收方斷水、斷電以后,一定要對現場收集證據,如電線被剪斷的現場照片、錄像。另外,倘若相關部門是直接強制拆除的房屋,作為被征收人,那么,就需要收集房屋被強制拆除后的現場照片、錄像,如果被征收人當時在強拆現場,那么,還一定要收集強拆進的現場照片,錄像或是照片中最好是有相關指揮人員的身影,這是很有必要的一步,大家千萬不要覺得他們同穿一條褲子,就放棄收集證據的機會,這對被征收人來說其實是很不利的。 房屋被強制拆除,我們日后肯定是要走法律程序的,這是保護我們合法權益最主要的一種方式,且也是最后一道防線。如果以后維權,那么被征收人收集的這些照片、錄像就可以成為我們強有力的證據,只要有證據在手,征收方強制拆除房屋的行為必定就會被法院判決違法,等到法院將強拆行為判決違法之后,我們被征收人就可以拿著生效的判決書,向賠償義務機關申請賠償,或是提起行政賠償,要求他們承擔賠償責任。 總之,這里凱諾律師想要表述的是,征地拆遷關系著被征收人的切身利益,無論是遇到強拆,還是斷水、斷電,被征收人都需要積極地應對他們的違法行為,而收集證據就是我們首先要做的事情,只要手里有證據,且證據能推翻征收方,那么我們就暫時取得了勝訴。 其次就是要馬上咨詢專業律師,尤其是在自己不知道怎么辦的情況下,找一位專業律師詢問,是很有必要的,萬不可在什么措施也不采取的情況下,與他們打持久之戰,這對被征收人來說其實是不利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