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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拆遷律師:收到評估報告后需要做什么?在征地拆遷中,房屋評估報告是非常重要的一個文件,該文件可直接影響著被征收人最終的補償。從《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評估辦法》中我們可以看到,評估報告是可以作為對被征收人進行補償?shù)囊罁?jù)。因此,廣大被征收人在遇到征地拆遷以后,一定要積極地參與到房屋評估過程中來。 但從實踐過程中來看,有的被征收人因不懂具體的征收程序,所以往往在評估階段都是直接由征收方牽著鼻子走,包括對評估機構的選定也是如此,但事實上,評估機構是由被征收人協(xié)商選定,這肯定是不合法的。 一般評估機構在依據(jù)法律法規(guī)針對被征收房屋進行評估之后,會出具評估報告,評估報告會在征收范圍內(nèi)進行公示,公示屆滿后,需要將評估報告轉交給征收部門,再由征收部門送達給被征收人。那么,要想在征地拆遷中不吃虧,作為被征收人,我們在收到評估報告時需要怎么做呢? 一、馬上審查評估報告是否有評估師的簽名 一般情況下,評估報告需要有評估師的簽名,所以在收到評估報告之后,一定要馬上針對該評估報告進行審查,這是審查評估報告是否合法的第一步。 根據(jù)《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評估辦法》中的第十七條規(guī)定,整體評估報告和分戶評估報告應當由負責房屋征收評估項目的兩名以上注冊房地產(chǎn)估價師簽字,并加蓋房地產(chǎn)價格評估機構公章。不得以印章代替簽字。 如果被征收人收到的評估報告并沒有評估師的簽字,或者說是并非是本人所簽,是由別人代替的,那么,該評估報告從原則上來說就是不合法的。所以,凱諾律師在這里提醒大家,在收到分戶評估報告或是看到整體評估報告后,千萬不要放置一旁不管,一定要進行審查,這可事關被征收人的切身利益。 二、注意申請復核、鑒定的時間 在收到評估報告之后,如果廣大被征收人對評估報告有異議,認為評估報告中的評估結果對自己不利,那么,被征收人可以在收到評估報告之日起的十日內(nèi)向評估機構申請復核,如果對復核結果還不滿意,則可以在收到復核結果之日起的十日內(nèi)向專家委員會申請鑒定,如果對鑒定結果仍然有異議,那么則可以在專業(yè)律師的幫助下,通過法律途徑來維護自己的權益。 根據(jù)《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評估辦法》第二十一條規(guī)定,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門對評估結果有異議的,應當自收到評估報告之日起10日內(nèi),向房地產(chǎn)價格評估機構申請復核評估。 申請復核評估的,應當向原房地產(chǎn)價格評估機構提出書面復核評估申請,并指出評估報告存在的問題。 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門對原房地產(chǎn)價格評估機構的復核結果有異議的,應當自收到復核結果之日起10日內(nèi),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評估專家委員會申請鑒定。 這里凱諾律師要再次提醒一下大家,無論是評估報告還是分戶評估報告對我們每一位被征收人來說都非常的重要,所以我們大家一定要重視起來,在收到評估報告后,一旦認為該評估報告中的評估結果會對自己不利,會讓自己以后的生活越來越貧困,那么,被征收人一定要有所行動,萬不可一味地消遣時間,一味地拖延。 三、注意作出、送達評估報告的程序是否合法 最后一點就是,在收到評估報告后,要馬上審查作出評估報告的程序是否合法。那么,如何審查呢?凱諾律師結合辦案經(jīng)驗為大家整理出了以下幾點:1、評估機構是否是由被征收人協(xié)商選定(法律規(guī)定,評估機構由被征收人協(xié)商選定);其次,評估機構是否具有對被征收房屋評估的資質(zhì)(具體到有沒有營業(yè)執(zhí)照等);3、評估方式是否有利于被征收人(住宅被征收一般應選用市場比較法);4、評估師是否有實地查勘;5、在評估過程中,有沒有考慮到被征收房屋具體的情況(具體到房屋的使用用途、面積、始建年限等等);6、有沒有將整體評估報告在征收范圍內(nèi)進行公示等。 其次就是送達程序,一般情況下,房屋征收部門在收到評估報告之后,應當要及時地將分戶評估報告送達給被征收人,一般情況下,評估報告的有效期限只有一年,如果被征收人是在幾年后才收到的分戶評估報告,那明顯是對被征收人不利的。 總之,凱諾律師最后想要告訴大家的是,評估報告是一份對被征收人利益影響較大的一份文件,所以在收到評估報告后,一定要馬上對該文件的合法性進行審查,一旦發(fā)現(xiàn)評估報告內(nèi)容與實際不符等,那么馬上要咨詢專業(yè)律師,如有必要,則需要在專業(yè)律師的幫助下,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