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濟起征預公告〔2024〕44號濟起征預公告〔2024〕44號 為保障公共利益用地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經濟南新舊動能轉換起步區管理委員會研究決定,現發布征收土地預公告: 一、擬征收土地位置、范圍、權屬 地塊1范圍: G104國道以東,馬店村以南,金橋新苑以西,石濟客專以北。 地塊2范圍:馬店村以東,濟南市公路管理局以南,G104國道以西,G308以北。 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天橋區大橋街道馬店村。 二、擬征收土地目的、擬開發用途 本次擬征收土地地塊1擬用于起步區綠建科學城產業園區基礎設施工程(市政道路二期),開發用途為城鎮村道路用地;地塊2擬用于起步區鵲華東路道路、管網及綜合管廊工程,開發用途為城鎮村道路用地。 以上地塊擬征收土地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條第二項規定的公共利益需要。 三、開展土地現狀調查的安排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擬征收土地范圍內搶栽、搶種、搶建,違反規定在征收土地預公告發布后搶栽、搶種、搶建的,對搶栽、搶種、搶建部分不予補償。 濟南新舊動能轉換起步區管理委員會規劃和自然資源部、財政金融部、發展改革和科技創新部、社會事業部和大橋街道辦事處擬于2024年4月22日至2024年5月22日組織開展土地現狀調查、勘測定界及清點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請本次征收土地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土地承包戶、地上附著物和青苗所有權人等單位和個人按時參加并積極支持配合。不能直接到場的,要書面委托他人代理。 四、擬征收土地補償標準 擬征收土地補償安置費按照山東省人民政府魯政字〔2023〕144號文公布的山東省征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執行。本次征收土地共涉及1個區片,濟南市區第Ⅳ級區片每畝補償9萬元。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標準按照山東省財政廳、山東省自然資源廳《關于濟南市征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標準的批復》(魯自然資函〔2021〕2000號)的規定執行。 本次擬征收土地涉及農村住宅、工礦企業及其他建筑設施的補償安置,按照起步區管委會依據國家有關規定制定的補償安置方案執行。 被征收土地村(居)的具體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待土地現狀調查和征收土地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完成后,由濟南新舊動能轉換起步區管理委員會組織有關部門擬定并公告。 五、其他事項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在地和山東省征地信息公開查詢系統同時予以發布。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公示10個工作日。 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村民或者相關權利人對本公告有異議的,可自公告結束前向濟南新舊動能轉換起步區管理委員會規劃和自然資源部提出書面申請;對土地現狀調查結果有異議的,在土地現狀調查結束后5日內,向濟南新舊動能轉換起步區管理委員會規劃和自然資源部提出書面申請。濟南新舊動能轉換起步區管理委員會規劃和自然資源部會同有關部門對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村民或者相關權利人提出的合法訴求要認真復核并妥善處理。 特此公告。 來源:全國征地信息共享平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