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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專業拆遷律師:城中村改造有法可依了!補償標準一律按公布的執行(下)未來這幾年將是城中村改造大年,全國二十多個城市(即超大、特大城市)將陸陸續續開展城中村改造工作,城中村改造將成為日后推進城鎮化建設新主力。想必大家應該都了解過,城中村改造是一項具有公益性質的大型活動,在此過程中也會涉及很多老百姓及其利益。 事實上,通過城中村改造來是可以改善老百姓的居住條件,提高其生活質量,提升城市面貌,拉動地方經濟。但是一直以來,城中村改造和棚戶區改造類似這樣的大型活動,并沒有具有針對性的法律法規,在此之前,城中村改造基本上依據的都是《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等相關的政策規定文件,而棚戶區改造則依據的是《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等相關的政策規定。所以,在整個不管是城中村改造也好,還是棚戶區改造過程中,往往會出現各種利益糾紛,尤其是在城中村改造中。 因此,為了在城中村改造中進一步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權益,能穩步推進城中村改造工作,廣州市制定了《廣州市城中村改造條例》,并且該《條例》已經在相關的會議中通過了,將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實施。該《條例》是全國首個城中村改造立法,該《條例》的出臺也意味著,今后的城中村改造將會有法可依,有法循,且還有可能會蔓延到全國各個地方,這對在城中村改造范圍內的老百姓來說絕對是一大好消息。 當然了,實踐中絕大多數被征收人關心的并不是有沒有相關的法律法規,他們在遇到以各種名義展開的征地拆遷時,關注點往往都會在拆遷補償上,雖然說城中村改造主要是以拆整為主,但是部分房屋拆除重建也是時有發生的。那么,城中村改造中對于拆除重建,收回集體土地使用權的,一般是如何對被征收人進行補償的呢?下面我們就結合《廣州市城中村改造條例》中的規定來告訴大家。 補償標準只能高不能低 根據《廣州市城中村改造條例》中的第二十三條規定,征收集體土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補償標準,以及征收土地涉及的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青苗的補償標準由區人民政府擬定并按規定報請批準后公布實施。 征收補償一律按照經依法依規批準公布的標準公開執行,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提高、降低或者另行補償。 城中村改造村民住宅補償安置采取復建安置、產權調換、貨幣補償等方式進行。 征收集體土地涉及非村民房屋的,應當充分聽取意見并對其合法權益予以合理補償,針對不同意見的,需要及時反饋。具體補償方式和標準由區人民政府擬定并報市人民政府批準。 一般普通的征地拆遷,也就是因修路等因公共利益需要占用土的,其中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是按當地公布的征地區片綜合地價來補償的,其他的補償則是由相關部門結合土地現狀調查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等制定補償標準。 而城中村改造卻與此不同,我們從上面的規定中可以看到,首先,城中村改造應當給予被征收人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以及村民住宅費、地上附著物、青苗等的補償費,這點與普通的征地拆遷是差不多的,但是在補償標準上,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以及村民住宅費等則是一律按照當地批準公布的標準執行。 也就是說,城中村改造中被征收人最終能拿到多少補償,需要結合當地相關部門公布的標準來看,并沒有具體的補償標準。但總的來說,其原則是不能低于被征收人原有的生活水平,并且補償標準只能就高不就低,不能讓老百姓越拆越窮。 另外,關于涉及農村村民住宅的的補償方式,從上述規定中的來看,與普通的征地拆遷一樣,也是采取產權置換、貨幣補償以及復建安置來進行補償安置的,這三種補償方式從原則上來應當是由被征收人任意選擇,任何單位或是個人不能強迫老百姓只選其中一種。 總之,凱諾律師在這里要提醒大家,在此過程中,對于補償標準廣大老百姓一定要進行審查,由于法律法規上沒有明確具體的補償標準,都是統一由相關部門制定,所以在此過程中,可能有的極個別的征收方會為了降低改造(征收)成本,從而在制定補償標準時動手腳。 因此,相關部門在公布具體的補償標準之后,一定要進行審查,一旦發現補償標準不合理,補償標準特別的低,根本無法保障自己房屋被拆除以后的生活水平,那么建議被征收人拒絕簽訂補償安置協議,拒絕搬遷。 收回集體土地使用權需要給予適當補償 另外,在城中村改造中,收回農村集體土地使用權時也需要給予村民適當的補償。根據《廣州市城中村改造條例》中的規定,城中村改造項目需要收回集體土地使用權,符合法定情形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可以依法收回集體土地使用權,并按規定對集體土地使用權人給予適當的補償。 經依法批準收回農村集體土地使用權后,原集體土地使用權人在規定的期限屆滿后拒不交回的,由負責組織實施城中村改造的區人民政府依法予以處理,經處理仍無法收回的,申請人民法院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強制執行。 實踐中,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在收回土地使用權時如果以各種理由拒絕對土地使用權人進行補償,那從原則上來說是不合理的,此時農民可以向上一級有關部門投訴、反映,也可以在專業律師的幫助下,通過法律途徑來維護自己的權益。當然了,如果土地使用權人已經拿到了補償,但是仍不愿意交出土的話,那就會被強制執行,不過強制執行只能是在法院允許的情況下,相關部門無權直接強制執行,否則其行為就是不合法的。 不具備拆除新建條件的,應進行修繕加固 除此以外,該《條例》中還明確規定,對不具備拆除新建的城中村改造項目,應當采取局部修繕加固、功能轉換、質量提升、建筑節能改造、環境綜合整治、完善配套公共服務設施和基礎設施等方式開展經常性整治提升,防控風險隱患。 也就是說,城中村改造中不光只是拆除重建,對于一些不具備拆除重建的房屋,相關部門需要針對這些建筑進行修繕加固,完善周邊設施設備等。 總之來說,城中村改造無論是以什么方式推進,都會多多少少的涉及到老百姓的切身利益,所以,廣大老百姓在城中村改造過程中一定要上心,尤其是自家房屋在拆除重建的范圍內時,更是要針對相關部門的征收行為進行審查,一旦發現相關部門在此過程中存在違法行為,如制定的補償標準明顯低于自己原有的生活水平等,那么,廣大被征收人一定要馬上收集相關的證據材料,然后在專業拆遷律師的幫助下,通過法律途徑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