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專業拆遷律師:土地征收公告重要嗎?遇到違法征地怎么辦?征收農村集體土地相對于來說比較的麻煩,相關部門在用地之前需要先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將土地轉為國有土地之后,方可開工進行建設。不過,在辦理審批手續之后,相關部門不可直接占用,事實上,辦理了審批手續,只是打開了征收的大門,并不代表其就可以馬上占地用地。 根據《土地管理法》中的規定,相關部門在辦理審批手續,且拿到了批準部門作出的征地批復文件以后,需要在征收范圍內發布征地公告,該征地公告中必須要包括征收范圍、征收目的、具體的征收時間等等事項。 在集體土地征收中,征地公告是一份非常重要的文件,有了該文件,那說明征收程序合法。所以,凱諾律師在這里提醒大家,遇到征地后一定要審查有沒有這一份文件。 那么征收土地公告是在什么時候發布呢? 不過,實踐中可能許多老百姓都不知道土地征收公告是在什么時候下發,有的甚至認為,土地征收預公告就是土地征收公告,但其實并不是的,土地征收預公告和土地征收公告雖然只有一字之差,但其意義卻是不一樣的。土地征收預公告不具有法律效力,而土地征收公告則具有法律效力。 而且土地征收預公告是征收最開始時相關部門發布的第一份文件,就是剛剛確定了征收范圍,相關部門就需要發布這樣一份土地征收預公告,告知大家具體的征收信息。但土地征收公告卻不一樣,土地征收公告是征收方完成了所有的征收前置工作,且獲得了相關部門的批準之后發布的一份文件(一般情況下,只有征收方履行了前置征收程序,相關部門申請征地才有可能被批準,反之,若未履行征收前置工作,則就無法獲得征地批準)。 所以,凱諾律師在這里提醒大家,廣大被征收人在征收過程中,需要對征收方所有的行政行為引起重視,發沒發土地征收預公告,倘若在具體征收過程中,相關部門履行了土地征收預公告、補償安置方案公告,并就補償安置方案征求了老百姓意見,進行了土地現狀調查、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等法定程序,但就是沒有發布征收土地公告,也沒有獲得有關部門的批準,或者說,獲得了征地批復文件,但沒有發布征地公告,就實際占用了土地,那說明此次土地征收可能是違法的,說明侵害了被征地農民的知情權,這點大家一定要注意。 當然了,如果征收方在未履行任何前置征收工作的情況下,就占用了土地,雖然其在征收范圍內發布了征收土地公告,獲得了征地批復文件,可因其未履行土地征收預公告等程序,其征收行為仍然是不合法的。 那么,一旦遇到征收方未發布征收土地公告就占用土地時怎么辦呢? 1、馬上收集相關的證據材料 在發現此次土地征收工作中,征收方并沒有獲得批準,且也沒有發布征地公告就實際占用了土地的話,那么,廣大被征收地農民就需要馬上對土地現狀進行拍照錄像,保證好土地使用證以及其他對自己有利的文件材料,包括補償安置方案等,這是很有必要的一步。 2、馬上投訴、舉報 另外,在遇到非法占地這些情形時,廣大被征收人可以撥打土地管理部門的電話進行投訴、舉報。這里需要提醒大家一點,在打投訴電話等反映征收方的征收行為違法時,一定要簡潔明了,說重要,并要求他們針對征收方違法占用土地的行為進行查處。經投訴、舉報后,如果有關部門并沒有針對征收方違法占用土地的行為進行查處,或者說是置之不理,以各種理由推給其他部門等,那么,此時被征收人就不用再等了,我們可以進行接下來的維權計劃。 3、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 馬上針對相關部門的不作為或是直接針對違法占地行為向復議機關提起行政復議,要求有關部門責令相關部門履行自己的職責,(實踐中,復議機關絕大多數情況下會確認違法,但也存在認為相關部門沒有錯的情形),如果復議機關作出的復議決定對自己不利,那么我們可以針對復議決定馬上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這也是被征收人進行救濟的最后防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