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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小袁家村擬征收土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
為保障公共利益用地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和《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規范征收土地管理工作的意見》(魯政辦字〔2022〕13號)有關規定,經研究決定,擬征收后丁村集體土地。無棣縣人民政府組織自然資源、財政、農業農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等有關部門及棣豐街道辦事處依據土地現狀調查結果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結果,擬定了小袁家村征地補償安置方案,F公告如下: 一、擬征收土地的目的 地塊5擬用于交通運輸建設,用途為城鎮村道路用地。 以上地塊擬征收土地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條第二項規定的公共利益需要。 二、擬征收土地的位置、地類及面積 地塊5:小袁家村以南、前丁村以北、堤頭姚村以西、后丁村以東;面積:0.0303公頃,其中:農用地0.0303公頃(果園0.0303公頃)。 三、擬征收土地補償標準 擬征收土地補償安置費按照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山東省征地區片綜合地價的批復》(魯政字〔2023〕144號)批復的無棣縣征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執行。擬征收土地位于I級區片,補償標準為97.5萬元/公頃;其中:農用地補償標準為97.5萬元/公頃、建設用地補償標準為97.5萬元/公頃、未利用地補償標準為78萬元/公頃。 擬征收土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按照《山東省自然資源廳山東省財政廳關于濱州市征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標準的批復》(魯自然資函〔2022〕18號)規定的標準執行。 四、安置意見 經與后丁村集體經濟組織協商,對擬征收土地涉及的農業人口采取以下方式安置。 貨幣安置。征收土地補償安置費撥付至小袁家村村委會后,其具體分配方案由本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討論決定。 五、社會保障 社會保障費用按照22.5萬元/公頃的標準由無棣縣財政部門撥付至社會保障資金專戶,共計0.6818萬元。由棣豐街道辦事處按有關規定和程序指導小袁家村村委會組織召開村民代表會議或村民大會,研究擬定被征地農民參加居民養老保險方案并報無棣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備案。在征收土地經依法批準后,由無棣縣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根據被征地農民參加居民養老保險方案,辦理參保事宜。 六、辦理補償登記及簽訂補償安置協議 擬征收土地的土地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及其他相關權利人應自本公告公示期滿之日起5日內持相關權屬證明材料到棣豐街道辦事處辦理補償登記并簽訂征地補償安置協議。 未在規定期限內辦理補償登記的,以《土地所有權調查確認表》和《土地使用權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調查確認表》(附件1)作為補償安置的依據。 七、其他事項 本公告在擬征收土地所在的街道、村和村民小組及山東省征地信息公開查詢系統同時予以發布。本公告公示時間為30日。 擬征收土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如對本方案不服或者有修改建議的,應在公示結束前向無棣縣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書面反饋;如認為本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應在公示結束前向無棣縣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提出書面聽證申請。逾期未提出的,視為放棄聽證。 特此公告。 來源:全國征地信息共享平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