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凱諾律師事務所:哪些事項村委會應當要主動公開?村委會不公開怎么辦?對于村委會想必大家都知道,每村村莊都會設立這樣一個組織,而且只要是與村民相關的一些事項,基本上都要經過村委會之手,尤其是國家對村民的一些補貼,也都是由村委會通過制定方案發放到村民手里。 所以,在絕大部分的村民心里都會認為,村委會就是老大,村里所有的決定村民自己就只能照聽。但這里凱諾律師需要提醒大家,事實上,村委會只是一個群眾性自治組織,其的權力也僅限于調解民間糾紛,協助維護社會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見、要求和提出建議等,村委會沒有權力決定村里的任何事務,對于一些事項村委會需要制定相關的方案,并且就該方案經村民代表大會討論決定,比如土地補償分配方案、土地承包經營方案等,除了這些事項需要經村民代表大會討論決定之外,以下一些事項還需要依法在村集體內進行公開。 一、村民會議、村民代表會議、村民委員會討論決定的事項及其實施情況。如土地補償分配方案及土地承包經營方案及宅基地使用方案等在經過村民會議討論決定后,還需要在村內的公告欄中予以公開,告知廣大村民。 實踐中,如果廣大村民并不知道方案的具體情況,其也沒有在村莊內看見具體的文件,那么村委會的行為就損害了村民的權益。 二、本村財務收支和債權債務,以及村民委員會涉及的訴訟、仲裁情況。 三、本村集體資產、資金、資源處置及其經營管理情況。包括村集體經濟所得收益的使用情況、村集體所有土地、林地、草地、荒地等承包經營、征收征用、安置標準、征收面積和各項補償費的補償標準、收入使用情況,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流轉(出讓、出租、轉讓、轉租、抵押)以及土地收益情況等等。 尤其是土地征收方面的事項,這直接關系著廣大村民的利益。實踐中,如果村委會未依法將征地補償標準等公開,則就侵害了村民的知情權。 四、村民委員會成員、村務監督委員會成員、村民小組長、村民代表依法選舉、推選、罷免、辭職和補選情況;村民委員會成員任期和離任經濟責任審計、民主評議情況。 五、政府撥付和接受社會捐贈的救災救助、補貼補助等資金、物資及其管理使用,以及本村的公共服務情況。包括農業各項補貼、危房改造政策等強農惠農富農補貼及扶貧資金補貼等。另外,關于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資金分配情況也得向村民公開。 六、涉及本村村民利益,村民普遍關心的其他事項。 以上五項事項是村委會必須要依法公開的,如果村委會以各種理由拒絕公開這些事項,那么建議村民可以向村委會申請村務公開,要求村委會馬上公開土地補償分配方案、土地承包方案等文件材料。 申請村務公開后,對于村委會仍然沒有公開相關信息的,村民可以向有關部門反映,要求責令村委會履行自己的職責,當然了,村民也可以在專業律師的幫助下,向法院提起相關的訴訟,依法維護自己的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