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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專業拆遷糾紛律師:拆遷評估環節,這三點一定要注意(下)在拆遷評估環節,除了要注意評估機構的選定,還要注意以下幾個細節,以下幾個細節也直接關系著被征收人的切身利益,若不注意,那么評估結果肯定會與實際情況有很大的出入。 第一點、評估機構工作人員在對被征收房屋價值進行評估時,必須要考慮到被征收房屋實際的情況。 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評估辦法》中的規定,被征收房屋價值評估應當考慮被征收房屋的區位、用途、建筑結構、新舊程度、建筑面積以及占地面積、土地使用權等影響被征收房屋價值的因素。 被征收房屋室內裝飾裝修價值,機器設備、物資等搬遷費用,以及停產停業損失等補償,由征收當事人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可以委托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通過評估確定。 從上述的法律法規中我們可以看到,評估機構工作人員在對未經登記的被征收房屋價值進行評估時,不能光考慮房屋面積,還要考慮到房屋的新舊程度,房屋的性質、房屋建設結構等等。實踐中,如果評估機構工作人員在對被征收房屋價值進行評估時,只詢問了房屋的面積,并沒有注意到房屋的結構、使用情況等,那么其評估程序就不合法,此時,作為被征收人要盡快向有關部門反映,也可以打12345反映所遇到的情況,避免評估機構作出的評估結果對自己不利。 對于已經辦理了登記手續的,按照《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評估辦法》中的規定,一般是以房屋權屬證書和房屋登記簿的記載為準;房屋權屬證書與房屋登記簿的記載不一致的,除有證據證明房屋登記簿確有錯誤外,以房屋登記簿為準。 但這里必須要提醒大家,對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評估無論是已經登記的,還是沒有登記的,均應當要實地進行,不能光憑幾張圖片,或是別人的口述來確定。實踐中,如果評估機構評估人員沒有實地進行評估,那就違背了法定程序。 第二點、評估報告必須要在征收范圍內進行公示,同時還要讓工作人員作出解釋。 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評估辦法》中的規定,房屋征收部門應當將分戶的初步評估結果在征收范圍內向被征收人公示。公示期間,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應當安排注冊房地產估價師對分戶的初步評估結果進行現場說明解釋。存在錯誤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應當修正。 評估機構結合房屋的實際情況出具評估報告之后,需要將形成的評估報告馬上轉交給房屋征收部門,房屋征收部門需要將評估報告在征收范圍內進行公示,在公示期間如果被征收人對某一事項提出了異議,那么,評估機構工作人員還要對此作出解釋,若是出現錯誤,那需要馬上針對評估報告進行修改。 換句話說,評估報告出具之后,并不意味著就完事了,向被征收人解釋評估報告中的內容也是法定程序之一,如果評估機構沒有落實,那么,從原則上來說也就侵害了被征收人的合法權益。 所以,凱諾律師在這里提醒大家,評估環節中的每一個細節都關乎著大家的利益,千萬不要認為評估報告不公示對自己的權益不會造成任何的影響,這是一種錯誤的思維。因此,在在評估機構對被征收房屋價值評估完成之后,一定要注意相關的公告欄中或是在其他的征收范圍內(聚集人群較多的地方)房屋征收部門有沒有將評估報告進行公示。 如果沒有看到評估報告,那廣大被征收人則可以盡快去詢問房屋征收部門有沒有收到評估報告,或是向評估機構反映情況,若評估機構或是房屋征收部門均沒有嚴格履行自己的職責,那么,建議被征收人可以在專業律師的幫助下,通過法律途徑來維護自己的權益。 第三點、對評估報告不滿意,被征收人可以在收到評估報告之日起的10日內向評估機構申請復核等。 雖然評估報告最終的結果掌握在評估機構工作人員的手里,但是廣大被征收人對評估結果也是有提出異議的權利。對于評估機構出具的評估報告,廣大被征收人如果認為該評估結果與實際不符,那么其可以在收到評估報告之日起的10個日內向評估機構申請復核,如果對復核結果不滿意,那么還可以在收到復核結果之日起的十個工作日內專家委員會申請鑒定。 倘若對鑒定結果還不滿意,那么一般情況下,征收方則會對被征收人作出補償決定,在收到補償決定后,若補償決定中的補償標準仍然沒有改變,那么,被征收人則可以在專業拆遷律師地幫助下,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征補決定,然后爭取與征收方協商補償的機會。 總之,需要大家注意的是,評估報告是一份廣大被征收人有很大影響的一份文件,其是有權利針對該文件申請復核、鑒定以及提起相應的法律程序的,所以,廣大被征收人一定要利用好自己手里僅有的一這點權利,千萬不要被征收方牽著鼻子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