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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征地專業律師:未經法院允許,強制占用土地不合法近日,陜西省寶雞市的一位當事人遇到了這樣的情況,其在線上咨詢律師說自己家的三畝承包地因道路規劃(修路、擴寬馬路)被相關部門給征收了,在今年六月份的時候,村委會代表相關部門來家里詢問土地方面的事情,包括地上種的是什么?大概種了多少棵果樹,都是什么樣的果樹等等,而其他多戶人家同樣也遇到了這樣的情況,也都是由村委會出面了解土地方面的情況,并沒有見到其他的工作人員。 一個月后,也就是七月份,村委會拿著相關的補償協議讓李某等人簽訂,可是李某在此之前,除了遇到村委會來家里詢問土地的情況之外,沒有見到過其他任何相關部門的工作人員,更沒有見到過任何的征收文件,而且最主要的是,補償協議中的補償標準明顯不合理,于是在這種情況下,李某拒絕了與征收方簽訂補償安置協議,而與李某同一批土地被征收的幾戶人家,同樣也沒有簽訂補償安置協議。 想必大家都知道,按照《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中的規定,相關部門在與被征地農民簽訂補償安置協議之前,相關部門必須要履行土地征收預公告、對土地現狀進行調查(如果有房屋還要對房屋的情況進行計查),進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擬定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并公告,征求老百姓的意見,對于絕大多數被征地農民對征地補償安置方案有異議的,要組織大家進行聽證,并且要根據聽證會的情況修改補償安置方案,對于個別被征收人未簽訂補償安置協議的,需要依據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對被征地農民作出征地補償安置決定。 作出征地補償安置決定之后,如果被征地農民未按照該補償決定書中的內容去做,那么就需要依法作出責令交出土地決定或是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一般情況下,強制占用土地必須要向人民法院申請,如果沒有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便強制占用了土地,那其行為則是不合法的。 我們回到上面李某的案件中,李某與其他被征地農民在拒絕簽訂補償安置協議之后,雖然與相關部門就補償事宜進行過協商,但相關部門始終保持著當初強硬的態度,面對這種情況,李某便沒有再去找征收方,李某本以為會通過這種拖延的方法來提高拆遷補償,但是讓李某與其他被征地農民沒有想到的是,相關部門竟然在七月末將李某與其他被征地農民的土地實施了強制清除,地上所有的青苗及果樹全部被毀損。 土地被強制占用后,李某等人非常的不解,為什么相關部門征收土地,自己既沒有看到相關部門的工作人員,也沒有見到有工作人員實地對自己家土地的情況進行調查,甚至強制占用土地時,其他沒有收到相關部門作出的強制執行決定書,這讓李某等人是非常的氣憤。 事實上,實踐過程中,土地被相關部門強制占用的情況非常多,但我們前面已經說過,相關部門強制占用土地的前提是,必須要與被征收人簽訂補償安置協議,且相關的補償費用必須已經全部落實到位,如果補償沒有落實到位,被征地農民一分錢的補償都沒有拿到,那就侵害了被征地農民的合法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