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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企業拆遷律師:在征地拆遷中,常見的逼遷行為都有哪些?征地拆遷關系著被征收人的切身利益,但最主要的是,無論是集體土地征收還是國有土地征收,都會涉及巨大的利益,所以,實踐過程中,有的征收方為了降低征收成本,往往會采取各種方式來降低拆遷補償標準,以達到低成本征收的目的,比如擅自縮減房屋面積,或者是將地上附著物、青苗等的數量減少等等。 征收方這么一做,自然就會導致拆遷補償標準不合理,被征收人自然就會拒絕簽訂這樣的補償安置協議。所以,因此實踐過程中,極個別的征收方會為了盡快完成征收項目,推進征收工作,就會對被征收人進行施壓,試圖讓其趕快交出土地或房屋。 比如常見的就有,對拒絕簽訂補償安置協議,拒絕搬遷的被征收人開始斷水、斷電,甚至挖斷其唯一的通行道路強迫被征收人交出土地。當然了,除了以上的斷水、斷電等違法逼遷行為之外,還有以下幾種違法逼遷行為也是經常出現的,而且這幾種違法逼遷行為,通常是引不起被征收人的重視。 一、房屋被認定為違法建筑 隨著大家的法律意識逐漸地提高,相關部門變相逼遷的手段也在提高,實踐中,有的相關部門知道斷水、斷電的行為是違法的,所以,便采取了更有利于自己的一種方式,就是將被征收房屋認定為違法建筑。 想必大家都知道,違法建筑自然是未經審批手續的建筑,嚴格意義上來講,未按照法定程序建設的房屋,通常會被相關部門責令整改或是拆除、沒收,而且這樣的建筑,就算遇上了拆遷,肯定也是不會有補償的,即使有,補償也肯定是趕不上合法建筑的。 但是這并不代表著所有的這樣的建筑都是違法的,而且違法建筑的認定等也都有著嚴格的程序,不是口頭上說是違法建筑就是違法建筑的。因此,當有相關人員告訴你房屋是違法建筑,但并沒有任何的調查、認定程序,以及書面文件時,那多半其是另有目的的。 尤其是在房屋征收中,在你拒絕簽訂拆遷補償安置協議后,相關部門便隨即告知你房屋是違法建筑時,很明顯這是想以違法建筑的名頭,試圖給你施壓,逼迫你讓你搬遷走人。 二、房屋被鑒定為危房 除了房屋會被認定為違法建筑以外,以拆危促拆遷的情形也是很多見的。從實踐過程中來看,有的征收方為了盡快拿到土地,通常會對于合法房屋采取撞擊,或是在拆除違法建筑時不小心弄裂合法建筑墻體等,然后再鑒定為他們口頭中所說的“危房”,從而對被征收人出具危房鑒定報告,以緊急避險為由,限被征收人xx天內搬出房屋。 不過,這種行為如果是出現在被征收人拒絕簽訂補償協議之后,那不用多想,肯定也是存在以拆危促進拆遷的嫌疑。房屋一旦被鑒定成危房,那對被征收人來說也具有一定的風險。 所以,凱諾律師在這里提醒大家,如果被征收人在遇到征收方擅自將自己家房屋認定為危險房屋,一定要保持冷靜,可以先收集相關的證據材料,然后馬上咨詢專業律師,如果有必要,可以在專業律師的幫助下,盡快通過法律途徑來維護自己的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