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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城市拆遷律師:對于這個文件被征收人一定要注意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土地管理法》等其他相關的法律法規,因公共利益需要征收老百姓房屋、單位、土地的,需要按照法律規定,依法給予被征收人合理、公平的補償。也就是,其補償最少不能低于被征收人原有的生活水平。 但從實踐過程中來看,無論是集體土地征收還是國有土地征收,由于征收涉及巨大的利益,所以,極個別的征收方往往會采取各種方法壓低補償標準,導致被征收人與征收方就補償事宜遲遲達不成一致意見。長時間就補償談不下來,自然就會導致征收項目可能就無法按時完成,即征收工程停滯等。 因此,為了能盡快實現征收目的,有的征收方經過多次協商仍未就補償事宜與被征收人達成一致意見,并簽訂補償安置協議時,就會針對未簽訂補償安置協議的被征收人作出一份征收補償決定(房屋征收補償決定)。 這里凱諾律師需要再次強調一下,房屋征收補償決定(征地補償安置決定)是一份對被征收人權益都會產生實際影響的文件,如果被征收人不重視,那么,自己家的房屋可能隨時會被強制拆除。所以,大家在收到房屋征收補償決定時,一定要重視起來,如果覺得該補償決定侵害了自己的合法權益,那么,廣大被征收人可以盡快在收到該補償決定之日起的六個月內提起行政訴訟,或是六十天內申請行政復議,否則相關部門就會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