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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企業拆遷律師:征收方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可沒那么簡單,必須要符合這些條件首先,相關部門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需要向法院提交書面的材料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辦理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決定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征收補償決定案件,由房屋所在地基層人民法院管轄,高級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本地實際情況決定管轄法院。 申請機關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除提供《條例》第二十八條規定的強制執行申請書及附具的材料外,還要提供以下材料: 。ㄒ唬┱魇昭a償決定及相關證據和所依據的規范性文件; 。ǘ┱魇昭a償決定送達憑證、催告情況及房屋被征收人、直接利害關系人的意見; 。ㄈ┥鐣定風險評估材料; 。ㄋ模┥暾垙娭茍绦械姆课轄顩r; 。ㄎ澹┍粓绦腥说男彰蛘呙Q、住址及與強制執行相關的財產狀況等具體情況;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提交的其他材料。 另外,該規定中還規定,強制執行申請書應當申請機關負責人簽名,加蓋申請機關印章,并注明日期。 從上面的法律法規中我們可以看到,如果被征收人因補償不合理而拒絕簽訂補償安置協議,拒絕搬遷時,征收方若想盡快實現土地征收、房屋征收,那么必須要按照590號令中的規定,先對被征收人作出征收補償決定,如果被征收人在收到補償決定之后,并沒有針對該文件在法律規定的期限內提起行政訴訟,那么,征收方在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時,需要依次向法院提交房屋征收補償決定(征地補償安置決定),對被征收房屋價值進行評估時的評估報告,集體土地征收中的土地現狀調查表,還有房屋的具體情況等。 如果沒有向人民法院提交這些材料,或者說是只向法院提交了一份房屋征收補償決定(征地補償安置決定),那么,征收方申請強制執行的請求可能就無法獲得法院的同意,其就不可以強制拆除被征收人的房屋。 其次,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只能是在被征收人救濟期限屆滿之后 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中的規定,征收方在作出房屋征收補償決定之后,被征收人是有權針對該補償決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的。如果被征收人提起了行政訴訟,那么,相關部門就不可以再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必須要等到訴訟全部終結。 當然了,實踐中,有很多被征收人在收到補償安置決定之后,并不會對此引起重視,此時,征收方若想拿到土地,就算被征收人沒有針對補償決定提起行政訴訟,其也只能等到救濟期限屆滿之后,才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而且還只能是在三個月內。 如果在救濟期限還未屆滿或是已經超過了法律規定的申請強制執行的期限,那么,征收方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的請求將得不到法院的支持。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辦理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決定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強制執行的申請應當自被執行人的法定起訴期限屆滿之日起三個月內提出;逾期申請的,除有正當理由外,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所以,凱諾律師提醒大家,在遇到相關部門依據法院作出的強制執行裁定書強制拆除房屋時,廣大被征收人一定要審查他們強制拆除的程序是否合法,避免自己的合法權益被侵害。 最后,對于存在事實不清、缺乏事實等的,人民法院應不予受理 強制拆除被征收人的房屋是一件涉及被征收人切身利益的事情,所以,法院需要嚴格審查相關部門提交的所有材料,倘若存在以下情況,人民法院應當裁定不予執行:(一)明顯缺乏事實根據;(二)明顯缺乏法律、法規依據;(三)明顯不符合公平補償原則,嚴重損害被執行人合法權益,或者使被執行人基本生活、生產經營條件沒有保障;(四)明顯違反行政目的,嚴重損害公共利益;(五)嚴重違反法定程序或者正當程序;(六)超越職權;(七)法律、法規、規章等規定的其他不宜強制執行的情形。 總之,凱諾律師需要在這里提醒大家的是,房屋拆遷關系著被征收人的切身利益,一旦收到房屋征收補償決定,或是遇到了征收方依據法院作出的強制執行裁定書強制拆除房屋時,一定要馬上咨詢專業律師,馬上收集相關的證據材料,盡快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依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當然了,如果有必要,可以在專業律師的幫助下進行,避免自己的合法權益被侵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