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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房屋拆遷律師:兩處合法房屋因未簽協議被認定為“違建”并強拆,法院這么判了在征地拆遷中房屋被認定為違法建筑的情況非常多,但很多都發生在被征收人拒絕簽訂補償安置協議、因補償不合理拒絕搬遷的情況下。凱諾律師代理周某的案件就是這種情況。 【基本案情】 周某是浙江省某市某村村民,其在該村有兩處房屋,其中一處建筑面積為62平方米,是周某通過合法手續向其弟購買所得,另外一處是周某申請,經相關部門批準后建造的房屋。一直以來,其所擁有的兩處房屋都安然無恙,也沒有相關部門的工作人員來說其的房屋是違法建筑。 但后來,當地相關部門啟動了相應的征地拆遷工作,周某的兩處房屋也正好在征地拆遷范圍內,本以為通過征地拆遷,其可以改變一下居住環境,改善一下生活質量,可是讓周某沒有想到的是,此次征收補償標準甚低,倘若按照現在的補償標準對自己進行補償的話,這顯然是對自己不公平的,所以,周某便沒有與當地相關部門簽訂補償安置協議,同時也沒有搬遷。 但讓周某沒有想到的是,征收方為了盡快拿到土地,竟然將周某的合法房屋說成是違法建筑,就在周村還沒有弄清楚來龍去脈及啟動法律程序的情況下,街道辦事處就以拆遷清零工作為由,將周某的兩處合法房屋合部強制拆除。面對街道辦的強拆行為,其聯系到了凱諾律師,經過凱諾律師的一番解答,周某便知道了其中的緣由。隨后,其便直接委托了凱諾律師,希望凱諾律師全權代理本案。 【訴訟過程】 凱諾律師在介入該案件后,又針對周某提供的相關材料及收集到的新證據,重新對整個案件進行了分析,并且專門針對周某的情況制定了一套維權方案,最終該維權方案獲得了周某的同意。隨后,凱諾律師便指導周某向人民法院提起了行政訴訟。 【訴訟結果】 最終,法院采納了凱諾律師的代理意見,判決確認了街道辦事處對周某房屋實施強制拆除的行為違法。 【律師說法】 根據《行政處罰法》中的規定,行政機關在作出行政處罰決定之前,應當告知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事實、理由及依據,并告知當事人依法享有的權利。 另外,再根據《行政強制法》中的規定,對違法建筑物、構筑物、設施等需要強制拆除的,應當由行政機關予以公告,限期當事人自行拆除。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又不拆除的,行政機關可以依法強制拆除。 本案中,街道辦事處在未履行任何前置程序的情況下,便將被征收人周某的房屋給直接拆除,顯然其拆除程序是不合法的。對此,凱諾律師提醒大家,在實踐征收中,一旦遇到相關部門在未簽訂補償安置協議的情況,將自己的房屋認定為違法建筑且強制拆除了,那么,被征收人一定要及時地收集相關的證據材料,包括強拆現場的照片、錄像,強拆后的房屋現狀照片、錄像等,然后盡快撥打110報警,及時咨詢專業律師,并在專業律師的幫助下,通過法律途徑依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