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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農村征地拆遷律師:征收農村集體土地五個須知!目前來看,國家對土地的需求是不斷地增加,所以部分老百姓也遇到了土地征收。可是土地征收有著很嚴格的征收程序,不是征收方想怎么征收就能怎么征收的。所以,作為被征收人在自家土地被征收以后,一定要及時地了解與土地征收相關的法律法規,只有這樣,那么被征地農民在征地拆遷中才不會虧。那么,遇到土地征收以后,作為被征地農民,一定要知道哪幾點呢? 一、能不占用承包地就不占用承包地 《土地管理法》中規定,城市建設用地規模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充分利用現有建設用地,不占或者盡量少占農用地。 另外《土地管理法》中還規定,耕地受國家嚴格保護,進行非農業建設需要占用土地的,按照“占多少,墾多少”的原則,由占用耕地的單位負責開墾與所占用耕地的數量和質量相當的耕地;沒有條件開墾或者開墾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應當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規定繳納耕地開墾費,專款用于開墾新的耕地。 也就是說,因項目建設占用土地時,要盡量避開占用耕地,如果確實無法避開的話,也需要按照占多少,墾多少、補多少的原則,開墾一些與所占用土地質量相當的耕地,或是繳納開墾費,不能占了耕地之后就不補、不墾了,這樣一來,18億畝耕地保護紅線很有可能要守不住了。 二、占用耕地必須辦理審批手續 根據《土地管理法》中的規定,建設占用土地,涉及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應當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也就是說,如果占用土地是用于非農業建設的話,那么,手續是一定要辦理的。 實踐中,有個別征收方會在什么手續都沒有辦理的情況下,直接占用老百姓的土地,這顯然違反了《土地管理法》中的規定,此時被征地農民可以選擇向上一級有關部門舉報,也可以直接啟動法律程序來維護自己的權益,這也是保障自己權益效果最好的一種辦法。 三、所占耕地項目必須是因公共利益 除此以外,承包地不是什么建設活動都能占用的,尤其是農用地,即耕地,甚至是永久基本農田。一般非農業建設項目占用耕地,只能是在因公共利益需要的情況下。 倘若征收項目并非是因公共利益的需要,那么相關人員或是相關單位的建設行為就是違反《土地管理法》的違法行為,面對這種違法建設行為,廣大被征收人可以拒絕簽訂協議或是拒絕交出土地。 四、占用永久基本農田必須向國務院報批 最后,如果所占用的土地為一般耕地的話,只需要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即可(鄉、鎮人民政府、村委會、街道辦除外),但征收的土地如果為永久基本農田的話,一般必須要報國務院批準,對于沒有權限批準的部門如果批準征收土地,那么該相關部門所批準的批復文件則屬于無效文件,屬于非法批準征收。 實踐中,如果廣大被征收人遇到相關部門越權批準征收土地,被征地農民則是有權拒絕交出土地,拒絕搬遷的。 總而言之,凱諾律師最后想要告訴大家的是,集體土地征收相對于國有土地來說會比較的麻煩,所以,我們一而再再而三的強調,大家要多了解相關的知識,同時,也要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識,一旦遇到違法征地,那么我們就能第一時間發現,并第一時通過法律途徑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