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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農村拆遷律師:土地征收需要符合什么條件?征地拆遷對廣大老百姓來說其實是一件好事,通過拆遷不僅可以促進一個城市的經濟發展,還可以讓部分老百姓的生活質量有所提高。可由于征地拆遷涉及巨大的利益,所以往往會出現這樣或者是那樣的拆遷糾紛。所以,在遇到征地拆遷以后,廣大被征收人一定要提前了解與拆遷方面相關的一些法律知識,或是與征地拆遷相關的其他方面的知識,這樣可以使老百姓第一時間在遇到征收以后發現征收方是否有無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為。 那么,作為被征收人,在遇到土地征收、房屋征收以后,一定要注意或是了解哪些方面的知識呢? 首先就要注意征收是否是因公共利益的需要。 根據《土地管理法》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中的規定,相關部門因公共利益需要可以征收農村集體土地(包括宅基地上房屋),也可以征收國有土地上房屋、單位。但需要給予被征收人合理、公平的拆遷補償。 對于哪些征收項目是屬于公共利益,《土地管理法》《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中也作出了詳細的規定,大家如果不知道,可以通過百度搜上面的兩部法律來查詢一下,比如由政府組織實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郵政等基礎設施建設需要用地;由政府組織實施的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體育、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防災減災、文物保護、社區綜合服務、社會福利、市政公用、優撫安置、英烈保護等公共事業需要用地的等,這些都屬于公共利益的范疇。 所以,無論是集體土地征收還是國有土地征收,一定要審查相關部門的征收項目有沒有在公共利益的范疇之內,如果不在公共利益范疇之內,那么建議大家馬上向土地管理部門投訴、反映,要求他們針對違法占用土地的行為進行查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