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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城市房屋拆遷律師:遇到征收、城中村改造時,這兩件事情不要輕易去做凱諾拆遷律師提醒大家,在遇到征收拆遷之后,在拆遷補償不合理時,以下幾種行為千萬不要去做,這也是為了保障自己的合法權益首先要做的。 第一種,對拆遷補償有異議,不要簽訂 我國法律上明確規定,土地征收給予被征地農民的補償不能低于其原有的生活水平,長遠生計有保障。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給予被征收人的補償不能低于房屋征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類似周邊房地產的市場價格。然而這兩條征收原則,往往落實不到具體的征收中,給予被征收人的補償非常地低。 在補償不合理的時候,廣大被征收人自然是不愿意搬遷的,不愿意簽訂補償安置協議的,本來這是被征收人保障其合法權益必須要做的一步(簽了協議就相當于你認可協議中的補償標準),可是極個別的征收方在被征收人拒絕簽訂補償安置協議之后,就會對被征收人斷水、斷電,或者說是以“你再不簽訂補償安置協議,連現在的補償也會沒有”等口吻威脅被征收人簽訂補償安置協議。 有的被征收人在遇到這種情況之后,就會非常的害握征收方真的會不給任何的補償,或者說是連現在的拆遷補償也拿不到了,所以就會選擇妥協,簽訂補償安置協議,把房屋交給征收方讓其拆除,但殊不知自己已經掉入了征收方的陷阱里。 對此,凱諾拆遷律師在這里提醒大家,在拆遷補償不合理的時候,無論征收方有沒有斷水、斷電,征收方是否有口頭威脅等,被征收人只要沒有拿到合理的拆遷補償,就不要輕易地在拆遷協議上簽字,一旦簽字,那么該協議就馬上產生了法律效力,被征收人日后若想再維權就會變得非常的困難。 不過,對于城中村改造之類的項目,相關部門在正式改造之前會先讓被征收人簽訂一份模擬協議,一般對于老百姓遲遲不簽,猶豫不決時,極個別的工作人中可能就會說“這只是模擬的,不是正式的,放心簽吧,對你們造不成什么影響”,有的被征收人一聽不是正式的,可能就會簽上自己的名字,但這里要告訴大家,對于這樣一份模擬協議,只要補償標準不合理,被征收人同樣也不能簽,雖然該協議只是模擬協議,但一旦簽約人數達到了地方規定的比例,那被征收人所的模擬簽協議就成了正式協議,日后征收方也會按照協議中約定的對大家進行補償。 所以,無論是什么樣的協議,只要協議中有不合理、不公平的內容,律師都是建議大家拒絕簽訂這樣的,避免自己的合法權益被侵害。 第二種,不要盲目跟風,交出房屋并搬遷,哪怕簽訂協議 無論是城中村改造,還是征地拆遷都關系著被征收人的利益,根據《土地管理法》等其他相關的法律法規,實施房屋征收應當先補償、后搬遷,只能是在給予被征收人合理、公平補償之后,征收方才可以推進土地征收工作,在沒有給予補償之下,哪后是簽訂了補償安置協議,征收方也不能以簽訂補償安置協議為由,要求被征收人搬遷。 只不過實踐過程中,極個別的征收方為了盡快在計劃的時間內完成征收工作,通常都會采取如我們前面所說的幾種方式強迫被征收人簽訂補償安置協議,或者說是在與被征收人就補償事宜協商成功并達成協議之后,在還沒有給予被征收人任何補償款的情況下,就會馬上要求其快速完成搬遷,并交出房屋或者是土地(房產證、土地使用權證),讓其做拆除處理。 有的被征收人由于對土地征收、房屋征收相關的知識不了解,也不懂相關的法律法規,所以便會認為,只要簽訂了補償安置協議,那么征收方肯定會給予自己拆遷補償的,只是遲早的問題,所以便看著大家都搬遷了,所以自己也就搬遷了。 但這里凱諾律師要告訴大家,簽訂補償安置協議是法定程序之一,但是簽訂補償安置協議并不代表著征收方就履行了補償安置職責,征收方就一定會在日后按照協議中約定的支付被征收人補償款。我國相關的法律法規上明確規定了,征收必須要先補償、后搬遷,這里的先補償、后搬遷可不是只要簽訂補償安置協議就可以了,而是相關的拆遷補償款全部落實,即支付給被征收人之后,才算真正履行了補償職責。 所以,凱諾拆遷律師在這里提醒大家,簽訂補償安置協議之后,征收方就馬上要求自己搬遷,那么一定要提高警惕,尤其是在自己什么補償費用都沒有拿到手的情況下,可以先拒絕搬遷,萬不可盲目跟風,看別人搬遷了自己也就搬走了,在補償還沒有拿到手時就搬遷,那對被征收人肯定是有一定風險的。 總之,凱諾律師最后結合自己的辦案經驗需要告訴大家的是,房屋征收、城中村改造關系著被征收人的利益,但凡在此過程中遇到對自己不利于的情況,都一定要盡快咨詢專業律師,切勿拖延,避免自己的合法權益被侵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