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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拆遷律師:別把拆遷評估不當回事兒,可關系著被征收人的利益在評估階段,被征收人都需要重視哪些,或者說要注意哪些細節。 首先、評估機構的選定 被征收房屋的價值最終是多少,可以說掌握在評估機構工作人員的手中,所以,選定一家合適的評估機構是最為重要的,評估機構選不好,那么,被征收人拿到拆遷補償是否合理,也就有待商榷了。所以,在選定評估機構時,被征收人一定要積極地參與進來。 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評估辦法》中的規定,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由被征收人在規定時間內協商選定;在規定時間內協商不成的,由房屋征收部門通過組織被征收人按照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投票決定,或者采取搖號、抽簽等隨機方式確定。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不得采取迎合征收當事人不當要求、虛假宣傳、惡意低收費等不正當手段承攬房屋征收評估業務。 另外《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中也有類似規定,這里就不一一給大家列出來的。總之,按照法律法規上的規定,評估機構是由被征收人協商選定,如果被征收人沒有在規定的期限內選定評估機構的話,那么,征收方則可以通過抽簽等方式來確定,就是不能由其直接決定由哪一家評估機構對被征收房屋價值進行評估,否則這就違反了上述的法律法規。 實踐過程中,如果廣大被征收人遇到評估機構并非是經過自己同意的,甚至都不知道自己還有選擇評估機構的權利,被征收房屋的價值是由征收方確定的評估機構評估確定的,那么從原則上來說,這是不符合規定的,既然不符合法律規定的,那么該評估報告的合法性也就有待商榷。 其次,對被征收房屋價值進行評估,需要考慮到房屋的具體情況 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評估辦法》中的規定,被征收房屋價值評估應當考慮被征收房屋的區位、用途、建筑結構、新舊程度、建筑面積以及占地面積、土地使用權等影響被征收房屋價值的因素。 實踐中,有的評估機構工作人員在對被征收房屋價值進行評估時,往往只考慮到有證沒證,或者是房屋面積這方面,這顯然對被征收人來說是非常不公平的。從原則上來說,在對被征收房屋從值進行評估時,應當要將房屋的情況全部考慮進行,包括房屋有沒有因歷史遺留造成的問題,有沒有因其他客觀原因造成的問題等等。 對此,凱諾拆遷律師提醒大家,如果在評估階段,評估機構以各種理由試圖減少房屋面積,降低補償等,那么被征收人一定要馬上咨詢專業律師,避免自己的合法權益被侵害了。 最后,住宅類房屋,評估時應選擇市場比較法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評估辦法》中規定,注冊房地產估價師應當根據評估對象和當地房地產市場狀況,對市場法、收益法、成本法、假設開發法等評估方法進行適用性分析后,選用其中一種或者多種方法對被征收房屋價值進行評估。 被征收房屋的類似房地產有交易的,應當選用市場法評估;被征收房屋或者其類似房地產有經濟收益的,應當選用收益法評估;被征收房屋是在建工程的,應當選用假設開發法評估。 從上面的規定中我們可以看到,評估方式一般有五種,依次為市場比較法、假設開發法、成本法、收益法等。在這向種評估方式中,評估機構需要選擇對被征收人較為有利的來評估被征收房屋價值,也就是說,如果被征收房屋性質為住宅,那么,應當要選擇市場比較法對被征收房屋價值進行評估。 只不過實踐過程中,有的評估機構卻會以成本法來評估,這顯然對被征收人來說是非常不公平的,如果按照成本法對被征收房屋價值進行評估,那被征收人最終可能都得倒貼錢購買房屋。所以,實踐過程中,一旦遇住宅類房屋,評估機構卻選擇用成本法來評估,被征收人一定要馬上阻止,對于已經出具評估報告的,要馬上向評估機構申請復核或者是鑒定。 總之,凱諾律師最后想要告訴大家的是,房屋被征收以后,一定要注意評估細節,一旦發現評估有問題,那么作為被征收人一定要馬上咨詢專業律師,避免自己的合法權益被侵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