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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拆遷律師:2025年遇到征收以后,相關部門遲遲沒有公布征地信息怎么辦?根據《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十九條規定,對涉及公眾利益調整、需要公眾廣泛知曉或者需要公眾參與決策的政府信息,行政機關應當主動公開。 另外根據第二十一條規定,主動公開涉及市政建設、公共服務、公益事業、土地征收、房屋征收、治安管理、社會救助等方面的政府信息;鄉(鎮)人民政府還應當根據本地方的具體情況,主動公開貫徹落實農業農村政策、農田水利工程建設運營、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宅基地使用情況審核、土地征收、房屋征收、籌資籌勞、社會救助等方面的政府信息。 從上述的法律法規中我們可以看到,不管是征收農村集體土地,還是征收國有土地上房屋、單位,由于征收涉及老百姓的利益,所以征收方需要將涉及廣大被征收人切身利益的一些事項(文件)全部需要依法予以公開,包括土地征收預公告、征地補償安置方案(補償安置方案)、評估報告、土地現狀調查表、土地征收公告、征地批復等等文件。 但是實踐過程中,極個別的相關部門為了省事,往往對這些基本信息都選擇性不予公開,要么就是以這些文件都是秘密為由拒絕公開。可是相關部門不公開這些文件,被征收人就無法第一時間知道具體的征收信息,包括土地征收范圍、補償標準以及房屋的具體情況等等。同時也無法判斷出補償標準是否合理、是否公平。 那么在遇到土地征收或房屋征收后,如果征收方選擇性沒有公開相關征收信息時,作為被征收人要怎么辦呢? 首先凱諾律師可以很肯定地告訴大家,如果相關部門以各種理由拒絕公開征收信息,其行為肯定是違反了《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等其他相關的法律法規的。 根據《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中的規定,需要征收土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認為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條規定的,應當發布征收土地預公告,并開展擬征收土地現狀調查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 征收土地預公告應當包括征收范圍、征收目的、開展土地現狀調查的安排等內容。征收土地預公告應當采用有利于社會公眾知曉的方式,在擬征收土地所在的鄉(鎮)和村、村民小組范圍內發布,預公告時間不少于十個工作日。 征地補償安置方案擬定后,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在擬征收土地所在的鄉(鎮)和村、村民小組范圍內公告,公告時間不少于三十日。多數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認為擬定的征地補償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組織聽證。 那也就是說,土地征收預公告、補償安置方案等文件是征收方必須要履行的,也是法定程序之一,如果相關部門未將這些程序履行到位,那么其征收行為肯定是不合法的,此時作為被征收人可就要提高警惕了。在這種情況下,作為被征收人若想第一時間了解具體的征收信息,可以馬上向有關部門申請政府信息公開。 政府信息公開是被征收人快速獲得相關征收信息的最有效的辦法,被征收人可以在征收方以各種理由拒絕公開這些文件的情況下,以申請信息公開的方式拿到征地批復、征地公告、土地征收預公告等等文件,這是法律賦予被征收人的權利。 極據《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中的規定,除行政機關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向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對外以自己名義履行行政管理職能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部門(含本條例第十條第二款規定的派出機構、內設機構)申請獲取相關政府信息。 不過,凱諾拆遷律師需要在這里提醒大家,在向有關部門申請政府信息公開時,可以采用信件、數據文件在內的書面形式,向行政機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制提出,如果當事人不會寫字,或者采用書面形式有困難的話,那么,被征收人是可以通過口述的方式,提出自己想要獲得哪些信息。 另外,如果當事人是自己向有關部門提起的,那么一定要注意申請書中的具體內容,一般情況下,書面的申請書中一定要有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身份證明、聯系方式,另外還要有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的名稱、文號等,同時還要明確提出相關部門應以什么方式,什么途徑公開。 在向有關部門申請政府信息公開之后,被征收人一定要注意期限,一定要注意有關部門簽收日期的時候,一般情況下,相關部門在收到申請書之后,對于當場能答復的,需要當場答復,如果當場答復不了,那么需要在收到申請書之日起的20日內進行答復,倘若過了20個工作日,有關部門仍然沒有進行答復,那么就屬于違法行為。 總之,凱諾拆遷律師最后想要告訴大家,與被征收人切身利益息息相關的信息,征收方必須要依法主動公開,所以,一旦遇到相關部門對以各種理由拒絕公開或者答復的,那么被征收人一定要在專業律師地幫助下,采取相應的措施來維護自己的權益,避免自己的權益被侵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