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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企業征收律師:2025年土地被征收后,一定要有這幾個文件根據《土地管理法》中的規定,因公共利益需要,可以征收農村集體土地,但是征收農村集體有著很嚴格的法律規定,自新《土地管理法》實施之后,土地征收程序就發生了較大的變化,其中最大的變化之一就是從批后征收改為了批前征收,也就是在2020年之前,相關部門需要先拿到征地批復文件,才能做接下來的征收工作,包括發布發布征收公告、補償安置方案公告,與被征收人協商補償,簽訂補償安置協議等等。 但是自2020年新土管法實施之后,征收程序就改變了,征收方只能在完成了發布土地征收預公告、補償安置方案,土地現狀調查、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簽訂補償安置協議等等工作之后,才能申請征地,如果沒有完成,則無法繼續接下來的征收工作。 只不過從實踐過程中來看,絕大多數的征收項目并不會規規矩矩的按照法定程序實施征收行為,往往存在程序不合法,征收程序顛倒,征收方有意拒絕征收文件,即以各種理由拒絕公開征收信息等等。對此,凱諾拆遷律師提醒大家,土地征收關系著被征收人的切身利益,之所以要將批后征收,改變批準征收,其目的就是有意在維護被征收人的利益。所以,按照法律上規定的,以下幾個文件,是征收方必須要依法公開的,否則就侵害了被征收人的知情權。 一、土地征收預公告 土地征收預公告是征收方確定征收范圍之后發布的第一份文件,且也是征收方必須要主動公開的文件。根據《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中的規定,需要征收土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認為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條規定的,應當發布征收土地預公告,并開展擬征收土地現狀調查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 征收土地預公告應當包括征收范圍、征收目的、開展土地現狀調查的安排等內容。征收土地預公告應當采用有利于社會公眾知曉的方式,在擬征收土地所在的鄉(鎮)和村、村民小組范圍內發布,預公告時間不少于十個工作日。 由此可見,土地征收預公告在征地拆遷中承擔著一個非常重要的角色,該文件中不僅要有具體的征收范圍,征收目的之外,還要告知大家開展土地現狀調查的工作,包括土地現狀調查的工作時間,同時還應當要告知被征收人應一起參與的要求。 實踐中,如果相關部門并沒有按照《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規中的規定在征收范圍內以書面的形式發布土地征收預公告,或者說被征收人沒有在村里的公告欄,人們常聚集的地方看到土地征收預公告,那初步判斷,征收行為肯定是不合法的,違反了法定程序,侵害了被征收人知情權。 二、補償安置方案 補償安置方案是土地征收中第二個比較重要的文件,相關部門在完成土地現狀調查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工作之后,需要結合調查結果和評估結果擬定征地補償安置方案。根據《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中的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依據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結果,結合土地現狀調查情況,組織自然資源、財政、農業農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等有關部門擬定征地補償安置方案。 征地補償安置方案應當包括征收范圍、土地現狀、征收目的、補償方式和標準、安置對象、安置方式、社會保障等內容。征地補償安置方案擬定后,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在擬征收土地所在的鄉(鎮)和村、村民小組范圍內公告,公告時間不少于三十日。征地補償安置公告應當同時載明辦理補償登記的方式和期限、異議反饋渠道等內容。 那也就是說,與土地征收預公告一樣,相關部門在擬定征地補償安置方案之后,需要馬上以書面的形式在征收范圍內進行張貼,告知廣大被征收人具體的征收補償標準。 這里需要提醒大家,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必須要以書面的形式在村里公告欄上,或者人們經常聚集的地方進行公告,只掛在網上,嚴格來講算是程序履行不到位,合法的征收程序是,相關部門將土地征收預公告、補償安置方案既要在網上公開,也要以書面的形式張貼在征收范圍內。 所以,實踐過程中,如果被征收人沒有看到征地補償安置方案,那說明征收方沒有發布,此時那么我們可以判斷出,征收方的征收行為不合法。 三、土地征收公告 土地征收公告雖然與土地征收預公告只差一字,但是其意義卻是千差萬別,土地征收預公告只起到一個告知作用,一般不具有法律效力,而土地征收公告則具有法律效力,也就是說該文件是正式文件,一看到這一份文件,那說明征收方已經獲得了征地批復文件,其可以隨時利用土地開工建設。 不過征收方在獲得征地批復之后,應當要馬上以書面的形式發布土地征收公告,再次告知被征收人具體的征收范圍、征收目的等事項,保障被征收人的知情權,倘若征收方又以各種理由沒有公開土地征收公告,那此時,被征收人可以拒絕交出土地,然后馬上向上一級有關部門反映。 總之,凱諾拆遷律師最后想要告訴大家的是,土地征收關系著被征收人的切身利益,一旦遇到征收方違反法律定程序推進征收工作,那么被征收人一定要馬上咨詢專業律師,如果有必要,建議盡快在專業律師的幫助下,通過法律途徑來維護自己的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