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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善縣征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縣政府各部門、各直屬單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浙江省人民政府關于調整全省征地區片綜合地價最低保護標準的通知》(浙政發〔2020〕8號)精神,現將嘉善縣征地區片綜合地價重新公布如下: 一、區片劃分。全縣9個鎮(街道)均實行統一的征地區片綜合地價。 二、區片綜合地價。 1. 征地區片綜合地價由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兩部分組成。 2. 區片綜合地價標準:農用地(不含林地)、農民集體所有建設用地綜合地價每畝62000元;林地和農民集體所有未利用地綜合地價每畝37200元。 3. 留村土地補償費實行保底結算。當按區片綜合地價結算時,留村土地補償費每畝不足14400元時,按每畝14400元結算。 4. 上述標準自2023年1月1日起執行。 本通知自2023年7月16日起施行。 嘉善縣人民政府 2023年6月16日 (此件公開發布) 來源:嘉善縣人民政府網站 善政發〔2023〕10號(關于公布嘉善縣征地區片綜合地價的通知).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