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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武縣征收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
為進一步做好征地補償安置工作,切實維護好被征地農民的合法權益,根據四川省人民政府于2023年9月28日下發的《關于同意各市(州)征收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的批復》(川府函〔2023〕222號)要求,現將我縣調整后的征收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予以公布,并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本區片綜合地價自2023年11月1日起實施。 二、本次調整后的征收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覆蓋平武縣行政轄區全部范圍,共劃分為四個區片,其中區片Ⅰ綜合地價為50000元/畝,區片Ⅱ綜合地價為45200元/畝,區片Ⅲ綜合地價為37100元/畝,區片Ⅳ綜合地價為28900元/畝。征收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由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組成,構成比例為2∶8。征收 農用地以外的其他集體土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按征收農用地的0.5倍計算。 三、各鄉鎮人民政府以及縣級有關部門要加強組織領導,根據實際情況統籌安排,做好調整后區片綜合地價實施的政策銜接和宣傳解讀工作,確保新舊征地補償標準順利銜接過渡,保障被征地農民的合法權益,切實維護社會穩定。 附件:平武縣征收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表 平武縣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3日 來源:平武縣人民政府網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