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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柏縣征收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條規定:“征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制定公布區片綜合地價確定。……并至少每三年調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我省上一輪區片綜合地價于2023年公布實施,為作好區片綜合地價更新調整銜接工作,切實維護被征地農民合法權益,按照省人民政府要求,省自然資源廳于2025年組織全省開展區片綜合地價更新調整工作,并將于2026年1月1日執行。 根據《云南省自然資源廳關于開展2025年區片綜合地價更新調整工作的通知》(云自然資審批〔2025〕90號)和《楚雄州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辦公室轉發云南省自然資源廳關于開展云南省2025年區片綜合地價更新調整工作的通知》要求,為科學研判雙柏縣現行征收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是否需調整,雙柏縣自然資源局于2025年5月13日對各鄉鎮及有關職能部門進行了意見征詢,經整理分析意見反饋情況,我縣初步研究決定2025年區片綜合地價沿用2023年雙柏縣征收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 為依法保障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的合法權益,切實做好土地征收工作,現對繼續沿用2023年11月公布實施的《2023年雙柏縣征收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公開意見征詢,請有關單位和社會各界積極建言獻策。 此次公開征求意見時間為2025年5月31日至2025年6月30日。公眾可提出意見建議,并將意見建議發送至郵箱781140214@qq.com。 感謝您的參與和支持! 附件:2023年雙柏縣征收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 雙柏縣人民政府 2025年5月31日 來源:雙柏縣人民政府網站 2023年雙柏縣征收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 表1 雙柏縣征收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結果表 表2 雙柏用地區片綜合地價地類調節系數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