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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凱諾律師事務所:商業性房屋遇拆遷,一般該如何補償?时间:2017-12-14 【原创】 阅读 在不斷加快的經濟發展中,征地拆遷項目具有一定范圍的影響力,在城市化的進程中,越來越多的問題被暴露出來,人的趨利心理造成了征收人與被征收人之間的矛盾,在這場博弈中,征收人采取諸多方式企圖將補償費用降到最低,使自己的利益達到最大化,甚至從中撈上一筆,而少數被征收人則抱著“一夜暴富”的心理,假借千載難逢的被征收機會實現逆襲,于是,征收中的矛盾便就此展開,難以避免。而在我國現行的《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中僅規定了目的為公益性的征收,而對于商業性的拆遷行為不能適用,這樣的規定無疑使得很多商業性拆遷的糾紛得不到很好的解決。 商業性房屋的拆遷問題和國有土地上的房屋拆遷問題的差別在于目的和土地性質的不同。對于商業性房屋的拆遷問題,其并非僅局限于國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也及于國有土地上的房屋之外的非國有的土地上的房屋。而除此之外,商業性房屋征收和國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之間還是可以互相借鑒的。 在我國目前這種不穩定的房價態勢下,如果征收補償的政策跟不上房價上漲的速度,就會導致補償標準低于被征收人現有的生活水平,那么,征地補償糾紛則在所難免,因此,應該對拆遷補償確定意向時效的限制性規定,同時參照比例原則,保障征地拆遷行為建立在對被征收人損害最小的范圍內,從而最大限度的保護被征收人的利益,引導征地拆遷活動向有序的方向發展。 我國目前對于征收補償標準的確定,主要采取的是參照被征收房屋所在區塊類似房屋的市場價格確定,而這又依賴于房屋評估機構。因此,如何正確選擇一家房屋評估機構也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在我國的相關法律規定中,房屋評估機構的選擇應尊重被征收人的意愿,被征收人可以選擇協商或選舉的方式選擇評估機構,并將評估結果送達被征收人,而對于評估結果,被征收人不僅可以向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申請復核評估,甚至是對復核結果有異議是,可以向房地產價格評估專家委員會申請鑒定。而對于所依據的評估辦法,也規定相關部門應當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最大限度的保障了補償標準的科學合理化,但在實踐中,這樣的規定卻往往得不到完整的落實、收效甚微。 我國目前對于補償的方式僅僅規定了貨幣補償和產權置換兩種方式,但僅采取這兩種補償方式往往不能對被征收人實現最大限度的補償,對于房屋所帶給被征收人的隱形利益在征地拆遷中往往會被忽視,甚至會導致被征收人的生活水平下降,甚至是一些社會保障福利的喪失。對于一些被征收人而言,一旦其享受的優惠被侵奪,而其所需又得不到滿足時,就會引發其與征收人之間的矛盾。 因此,只有建立完善的征收補償機制,才能從根本上改變現在的問題從而形成健康向上的發展態勢,找到征收人同被征收人之間的平衡點,形成經濟利益和社會利益的統一。 想了解更多征地拆遷資訊,快掃描下方二維碼關注我們的官方微信平臺吧!當您遇到拆遷問題時求助北京凱諾律師事務所我們會用我們的專業技能維護您的合法權益。凱諾拆遷律師維權熱線:010-5335928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