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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凱諾律師事務所:征地拆遷中,如若不公開這些信息,一定有問題!时间:2018-02-06 【原创】 阅读 征地拆遷已是目前百姓心中最大的問題,一般來說,征地拆遷中信息公開是必須依照法定程序進行的一個重要環節,為保障被征收人的相關權益,雖然,一些關鍵的信息并非必須公開,但只要當事人申請,政府都應當及時回復通知當事人。那么,哪些信息政府應當主動公開呢?下面北京拆遷律師就為大家來簡單的講解一下吧! 哪些信息政府應當主動公開? 在拆遷補償方案方面,市、縣級人民政府除了將拆遷補償方案公布外,還應當將征求意見情況和根據公眾意見修改的情況及時公布;在拆遷決定方面,市、縣人民政府應當及時公告;在房屋的調查結果方面,房屋拆遷部門應當對房屋拆遷范圍內房屋的權屬、區位、用途、建設面積等情況的調查結果向被拆遷人公布;在拆遷補償情況方面,房屋拆遷部門將分戶補償情況在房屋拆遷范圍內向被拆遷人公布。 拆遷信息公開的內容 (一)法律法規、政策規定 包括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相關規定、補償與安置政策、房屋拆遷決定房屋拆遷方案批準通知書等。 (二)拆遷補償方案 包括拆遷項目的范圍、概況、補償標準、安置方式、簽約(搬遷)期限,以及補助、獎勵辦法及標準等內容。 (三)操作流程 包括拆遷工作的流程,申請產權調換房、征拆安置房的程序,行政裁決、行政復議、行政訴訟的程序等內容。 (四)拆遷房源信息 包括產權調換(拆遷安置)房源的地址、數量、選房規則、結算辦法等內容,其中提供經濟適用房的,應同時公布供應基準價格。 (五)分戶評估(現狀調查)信息 包括拆遷范圍內房屋分戶評估的信息,拆遷范圍內經過調查測算的房屋現狀情況及面積等信息。 (六)補償安置信息 包括被拆遷人所簽協議的房屋補償總額及裝修、搬遷補助或搬家、臨時安置或自行過渡、設備拆移、提前搬家獎勵、圍墻地坪道路等附著物分項補償金額;所申購產權調換房和拆遷安置房的面積、套數、地址;拆遷范圍內經聯合確認認定的分戶情況。 被拆遷人因特殊情況獲得的補助、補貼金額也應同時公開。 (七)工企單位評估和補償安置的信息 包括房屋評估與補償金額、設施搬遷費用的評估與補償金額、停業損失的評估與補償金額、拆除后無法進行搬遷和再次安裝使用設備的評估與補償金額等內容。 (八)其他應當公開的信息 包括房屋拆遷實施單位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及工作人員聯系方式、工作紀律、監督舉報電話、廉潔自律規定等內容。 實施評估的項目應當同時公開評估機構的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及工作人員聯系方式、工作紀律、監督舉報電話、廉潔自律規定等內容。 如若征地拆遷手續都不合法,被征收人可以以此為突破點與政府進行談判,占得談判優勢。那么,被征收人如何主動出擊? 《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13條規定: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根據自身生產、生活、科研的需要,可以向國務院部門、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部門申請獲取相關政府信息。”因此,作為被征地人或者被拆遷人,其有權利結合個案情形,向有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各級人民政府及其部門提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當事人進行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申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聯系方式; (二)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的內容描述; (三)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 申請公開的內容主要有: 用地報批前征地調查結果、聽證筆錄; 用地批準后征地補償登記材料; 征地補償費用支付相關憑證; 市縣政府批準土地征收補償安置方案的批準文件; 土地年度利用計劃、新增建設用地指標; 建設項目用地預審審查意見; 其他與土地征收及補償安置有關的文件資料等等。 《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24條規定了答復期限:“行政機關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能夠當場答復的,應當當場予以答復。行政機關不能當場答復的,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如果需要延長答復期限的,應當經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負責人同意,并告知申請人,延長答復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15個工作日” 北京專業拆遷律師,如果行政機關并沒有在法定期限內進行相關的答復,被征收人可以向上級行政機關、監察機關或者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舉報,若其認為自己的合法權益,因行政機關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的具體行政行為受到侵害,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想了解更多征地拆遷資訊,快掃描下方二維碼關注我們的官方微信平臺吧!當您遇到拆遷問題時求助北京凱諾律師事務所我們會用我們的專業技能維護您的合法權益。凱諾拆遷律師維權熱線:010-5335928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