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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的相關程序與注意要點!时间:2018-05-10 【原创】 阅读 隨著征地拆遷項目的增多,越來越多的人被牽涉到征地拆遷當中,可由于老百姓本身對于相關法律知識的欠缺,很容易在征地拆遷當中讓利益受到損失,所以老百姓,在得知自己家要被拆遷的時候,可學習一些簡單有效的法律知識,其次,也要多多少少了解一些拆遷當中要注意的事項。這樣可避免在拆遷當中被拆遷方所忽悠。 當然,在征地拆遷當中,既要維護好社會公共利益,也要以最大限度的維護好老百姓的合法權益是實屬不易的。但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的相關規定,國有土地上房屋的征收與補償一般分為三個階段,即征收決定階段、征收補償階段、搬遷階段。下面我們來簡單了解一下拆遷當中的相關法律程序及相關規定。 一、征收決定程序 建設單位提出用地申請,政府啟動房屋征收程序。 規劃審批 需要征收房屋的各項建設活動,分別就擬建項目是否符合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鄉規劃和專項規劃進行審查,其性質為預審批。其中,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舊城區改建,還應當納入市、縣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年度計劃。 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鄉規劃和專項規劃,應當廣泛征求社會公眾意見,經過科學論證。 房屋征收部門組織對征收范圍內的房屋進行調查登記,并適時公布調查結果。 房屋征收范圍確定后,房屋征收部門向征收范圍內的房屋所有人和房屋使用人發出告知書,告知被征收人不得新改擴建和改變房屋用途;向有關單位發出通知,暫停辦理相關手續。對于未經登記的建筑,由相關部門進行調查且認定和處理。 房屋征收部門擬定征收補償方案,報市、縣級人民政府。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對征收補償方案進行論證并予以公布,修改征收補償方案,并公布征求公眾意見,征求意見期限不得少于30日。 征求公眾意見期滿后,政府公布征求意見情況并根據公眾意見對征收補償方案的修改情況。 因舊城區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數被征收人認為征收補償方案不符合《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的,應當由相關部門組織聽證會,且及時的修改方案。 二、風險評估要求 被征收人協商選定房地產評估機構;協商不成的,通過多數決定、隨機抽取等方式選定。房屋征收決定涉及被征收人數量較多的,還要經政府常務會議討論決定。作出房屋征收前,征收補償費用足額到位、專戶存儲、專款專用。其次,被征收人如果對征收決定不服,那么,則可以申請行政復議,同時,也可提起行政訴訟。 值得注意的是,《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和《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評估辦法》對評估機構的選擇時點沒有明確規定,但只要依法保障了被征收人協商選定評估機構的權利,且評估機構能夠依法獨立、客觀、公正地開展評估工作,則無論是在作出征收決定之前,還是在之后的補償程序中選定評估機構,都不影響房地產價值的評估,不違反《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的規定。 三、征收補償程序 對于征收補償,這在征地拆遷當中是非常要的。補償可以是貨幣補償,也可以是房屋產權調換。 選擇房屋產權調換的,政府提供用于產權調換的房屋,并計算、結清差價;因舊城區改建征收個人住宅,被征收人選擇在改建地段進行房屋產權調換的,政府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征收個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條件的,政府優先給予住房保障。 房屋征收部門與被征收人訂立補償協議。 房屋征收部門向被征收人支付被征收房屋價值補償、搬遷費、臨時安置費或提供周轉用房;造成停產停業損失的,支付停產停業損失補償;支付政府對被征收人的補助和獎勵。被征收人在補償協議約定的搬遷期限內完成搬遷。 補償協議訂立后,一方當事人不履行補償協議約定的義務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訴訟。根據人民法院判決,政府對被征收人給付補償,或者被征收人如期完成搬遷。 房屋征收部門與被征收人在征收補償方案確定的簽約期限內達不成補償協議,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權人不明確的,由房屋征收部門報請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補償決定,并予以公告。政府根據補償決定給予被征收人補償;被征收人在補償決定確定的搬遷期限(不少于90日)內完成搬遷。被征收人對補償決定不服的,可以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提起行政訴訟。 房屋征收是征收補償決定的前置程序,而征收決定及其附屬的征收補償方案是審查征收補償是否合法的得要證據。如果征收決定或是征收補償方案存在違法,失去證明效力或者相關部門未作出征收決定或征收補償方案,直接作出征收補償決定,被訴征收補償決定的合法性均是缺乏合法依據的,應當認定征收補償決定主要事實不清,證據不足,依法應予撤銷。 最后,需要注意的幾個問題 1、必須是先補償后拆遷,有征收必須要有補償。現在很多拆遷項目總是以先拆后補償的形式進行拆遷,在拆遷過后,老百姓最后兩手空空,什么也得不到。因此,老百姓需要注意這一點,不能只征收而不補償,且也不能遲遲不補償。征收補償應當遵循及時補償原則和公平補償原則。 2、以市場價格確定補償基準。在征地拆遷當中,拆遷方常常不以合理的補償標準補償給老百姓,在拆遷過后,從此讓老百姓過上了拮據的生活。基于這種情況,被征收人有權主張以作出征收補償決定或者簽訂征收補償協議時的市場價格作為補償基準。在未依法解決補償問題前,被征收人有權拒絕交出土地。 3、國有土地使用權范圍內院落空地應給予補償。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征收國有土地上房屋時是否應當對被征收人未經登記的空地和院落予以補償的答復》中明確了,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中,應將當事人合法享有國有土地使用權的院落、空地面積納入評估范圍,按照征收時的房地產市場價格,一并予以征收補償。 想了解更多征地拆遷資訊,快掃描下方二維碼關注我們的官方微信平臺吧!當您遇到拆遷問題時求助北京凱諾律師事務所我們會用我們的專業技能維護您的合法權益。凱諾拆遷律師維權熱線:010-5335928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