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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集體土地,為什么城中村拆遷補償高于農村?时间:2018-05-28 【原创】 阅读 所謂的“城中村”說白點就是城里的村莊。隨著城市的發展,大部分耕地被征用,隨之,農民轉為居民后仍在原村落居住而演變成的居民區被稱之為“城中村”。 城中村改造是逐漸城鎮化的一個重要的開發方式,隨著越來越多的城市展開城中村改造的項目,老百姓所關注的問題也就越來越多,尤其是“城中村”改造當中的補償問題,這個問題是所有被拆遷者都為之關注的。因為,補償直接影響著被拆遷人的切身利益。 那么,城中村土地屬于集體土地嗎? 城中村的土地屬于原則上是農村集體土地,除非經過征收或者已經登記為國有。城鎮化中的農村土地屬于村集體土地。城鎮化中村委會簽訂哪些協議后土地都不能直接由農村土地轉為國有土地,必須經過法定征收程序。 如果遇到征地拆遷,國有土地上的房屋和集體土地上的房屋的補償是截然不同的,在城中村拆遷時,拆遷安置補償是遠高于偏遠山村的補償的。那么,為什么會這樣呢?下面北京市凱諾律師事務所拆遷律師就為大家來介紹一下吧 房屋所在土地性質雖然都是集體土地,但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涉及農村集體土地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二條第二款的規定:征收農村集體土地時未就被征收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進行安置補償的,補償安置時房屋所在的區域已經納入城市規劃區的,那么土地權利人請求參照執行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標準的,人民法院一般應當應予支持,但應當扣除已經取得的土地補償費。 相對于對于國有土地上房屋,拆遷補償有兩種方式:首先就是房屋置換,拆一換一;其次就是貨幣補償,且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九條規定,對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于房屋征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被征收房屋的價值,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按照房屋征收評估辦法評估確定。 集體土地上的房屋拆遷并不是像《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的法律法規進行的。對于偏遠山區的拆遷補償,依舊規定在根據《土地管理法》和《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等當中。集體土地上房屋的貨幣補償參照重置成本價確定,拆遷補償標準也可以參考周邊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如果房屋所在的集體土地已經被征收為國有,但沒有進行補償,同時現在房屋所在地段已經劃進城市規劃區中的話,依據司法解釋規定,應當依照國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補償標準進行安置補償。 所以說,“城中村”拆遷補償高于偏遠山區拆遷補償是比較正常的。在征地拆遷當中,不管是城中村改造還是農村房屋征收,都會有可能面臨著各種拆遷中的問題,作為普通老百姓來講,往往會很難弄清楚這些復雜的法律問題。但我們一定要清楚的知道,如果遇到補償不合理時,應當及時的向拆遷方提出并協商,如果協商未果,那么就必須要用法律途徑來解決事情,切忌使用暴力行為,避免自身權益受危害。 想了解更多征地拆遷資訊,快掃描下方二維碼關注我們的官方微信平臺吧!當您遇到拆遷問題時求助北京凱諾律師事務所我們會用我們的專業技能維護您的合法權益。凱諾拆遷律師維權熱線:010-5335928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