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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拆遷律師告訴你哪些拆遷協議不能簽(一) 空白協議 實踐中空白協議的使用已經成為拆遷方慣用的伎倆之一,為了拿到被拆遷人簽字的空白協議,拆遷人通常會以利益相誘,如許以“只要被拆遷人提前簽字,就能獲得高于他人的補償金”之類的承諾,而部分被拆遷人禁不住誘惑就真的簽了,于是麻煩也就這樣產生了。 首先,一旦被拆遷方簽了字,而協議內容尚未確定,主動權就轉移到了拆遷方手中,有了被拆遷方的簽字,拆遷方對于補償金額、補償方式、補償期限等協議內容想怎么填就怎么填,而當事人只能被動接受。 當然,空白協議是法律明令禁止的,但在實際維權過程中,被拆遷人又往往因為舉證困難而陷入被動的局面。 其實,很多被拆遷人在簽空白協議的時候不是不知道風險,但最后還是禁不住拆遷方的利益誘惑,天真地相信自己真的能得到拆遷方口頭承諾的補償。待發現自己上當受騙之后才后悔不已,而這時即使啟動法律程序維權也是困難重重。因此,小編在此提醒大家,不管拆遷方說得如何天花亂墜,許以何種好處,絕對不要上當受騙,空白協議一定不能簽! (二)內容不明確、重要內容缺失的協議 拆遷補償協議約定的內容應當具體、明確,雖然對被拆遷人來說,要對這些專業內容了解得深入透徹、面面俱到不太可能。但是大家在了解了協議中最主要的內容后,對補償協議進行一個基本判斷還是具有可行性的。 一般而言,拆遷補償協議至少應該具備以下幾項內容: (1)首先,拆遷補償協議應該對補償方式進行約定,明確是貨幣補償還是產權置換; (2)如果選擇貨幣補償的,應該明確貨幣補償金額及其支付期限; (3)如果選擇產權調換的,應該明確產權調換房屋的地點、面積,被征收房屋與產權調換房屋的差價結算等內容; (4)對停業停產損失、搬遷費、搬遷期限、臨時安置費或周轉用房等內容進行約定; (5)對違約責任和爭議解決方式作出約定。 以上內容都是拆遷補償協議必須具備的內容,也是與被拆遷人的利益息息相關的重要信息,如果上述內容在補償協議中嚴重缺失,被拆遷人千萬不能簽字,避免因協議內容不明確發生不必要的糾紛。 (三)補償不合理或明顯不公的協議 首先,如何界定補償是否合理是一個十分專業的問題,被拆遷人很難依靠自己準確甄別。但是在這里可以和大家分享一些經驗,辨別一些明顯不公平的情形。 (1)和其他人進行對比,相似條件下的補償,別人是幾萬一平,自己卻是幾千一平,這種補償方案顯然就是明顯不公平的,千萬不要簽字; (2)除了和其他人進行對比,還應結合當地的市場價格,以及房屋拆遷后的生活是否受到嚴重影響,補償金能否保障日常生活等內容來確定補償協議是否合理。 補償金額的確定是一個比較專業的問題,小編的建議是如果被拆遷人對補償方案尚有疑義,先不要著急簽字,必要時可以尋找一位專業律師來幫助您辨別! (四)規避拆遷方責任的協議 現實中,部分拆遷人為了了卻后顧之憂,避免承擔違約責任,會在協議中列舉一些減輕或免除自己責任,加重被拆遷人責任的條款,或是對拆遷方自己的違約責任不加以明確。在這種情況下,如果后期拆遷方不履行或不合理履行自己的補償和安置義務,雙方就會出現爭議,而協議中又未能明確拆遷方的違約責任,拆遷人就會各種推責,導致被拆遷人的正當權益受到侵害。 因此,在簽訂補償協議的過程中,違約責任的相關內容是不能忽視的,補償協議除了應該明確補償方式、補償方式及期限等重要內容,還應明確雙方相應的義務和責任,在此告誡各位被拆遷人,規避責任的補償協議一定不能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