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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遷(征地)怎么補償?要注意哪些?时间:2018-07-26 【原创】 阅读 雖然說遇拆遷是好事,國家也倡導能夠通過這種方式讓百姓的生活過的更好,但就目前的拆遷實況來看,被拆遷戶往往在征地拆遷中,承受著很大的壓力。尤其是在補償方面,有的當地拆遷方給出的補償根本無法使被拆遷人在拆遷之后的生活上面得到保障。 拆遷補償是在征地拆遷過程中對住宅或者非住宅房屋的價值評估后對該房屋合法拆除并給予房屋產權所有人的補償。那么問題來了: 房屋征收補償是不是按照戶口補償的? 房屋征收補償不是按照戶口補償,而是按照被拆遷房屋給予補償。房屋征收補償,是對被征收房屋的補償,所以是根據被征收房屋的價值確定應給予的補償費。房屋征收補償與人口或說戶口無關。 而房屋拆遷中的安置補助是按人口或說戶口給予的。在集體土地上房屋拆遷中,適用《土地管理法》,法律規定有按人口或說戶口給予的安置補助,即對于在被拆遷的房屋內戶口,具有村民資格的人,給予一定安置房屋面積或者宅基地面積或者相應貨幣的安置補助。 所以說,房屋拆遷補償與戶口無關,與戶口有關的是安置補助,也就是說,在房屋拆遷中,拆遷補償與房屋有關,而與戶口無關,而安置補助是與戶口有關的。只在集體土地上房屋拆遷的情況下,才有按人口給予的安置補助。 征地拆遷補償標準應該是多少? 征地方面,征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數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單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數量計算。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頃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五倍。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達到法定上限,如果不足以保障被征地人原有生活水平的,當地人民政府可以用國有土地有償使用收入予以補貼。 拆遷方面,《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規定,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于房屋征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被征收房屋的價值,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按照房屋征收評估辦法評估確定。 征地拆遷給的補償過低,我們應該怎么辦? 在征地拆遷中,如果不能確定占地或是拆遷是否合法而補償過低的,被征地拆遷人應當首先要拒絕在補償安置協議上面或是其他相關材料上面簽字。尤其是安置補償協議書,一旦簽了字就很難在日后維權的過程中取得勝利,所以對于簽各種文件上面的字,一定要慎重。 我們如何能夠獲得合理補償? 對于征地拆遷補償是否合理,首先我們必須要了解征地拆遷工程是否是合法的。補償不合理的,往往是由于相關部門的征地拆遷工程程序是違法的,才導致被拆遷人合法權益受到危害。被征遷人遇占地或拆遷時,首先關注的是補償標準或怎樣才能提高補償,但被征地拆遷人要明白,想要提高拆遷補償的根本問題是占地的合法性。 如果被拆遷人對于征地拆遷程序不懂的,可以請律師幫助自己,了解拆遷中的每個細節,我們只有做到了知己知彼,才能百戰百勝,時刻注意拆遷方的一些行為動作,注意拆遷方的一些陷阱,對于補償協議,也切勿好高騖遠急功近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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