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養殖場拆遷律師:拆遷該如何補償雖然目前法律并沒有對養殖場拆遷補償明文規定,但也避不開以下幾類: 1、土地的補償; 2、地上附著物的損失補償; 3、停產停業的補償與設備設施搬遷補償; 4、廠房的補償。 一、土地的補償 養殖場占用的土地往往都是自家的承包經營地,承包經營權是一種使用權而不是一種所有權。使用權在拆遷中必須按照土地管理法的相關的年產6倍之上來進行補償,這是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補償,這屬于征地補償。 二、地上附著物 養殖場中的地上附著物一般是指挖掘的水井、池塘,鋪設的電纜、養殖的花圃、養殖工具、附屬設施等,這些都屬于補償范圍,而且是不可移動的補償。 三、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及搬遷補償 第三部分補償是結合土地承包經營權的年限來計算停產停業損失。停產停業損失有些地方是按照每頭豬補償200來算,這種按照每頭豬、每只雞多少錢來賠償的方式方法是不合理的。 我們都清楚養豬是一年要養好幾批,單純補償這一季養豬的錢,完全不能彌補損失。 另外就是搬遷費用,也應給予相應補償。 四、廠房的補償 很多情況下拆遷會將養殖場的廠房定性為違章建筑,給的補償很少或不予補償,這是不合理的。只要是證件齊全的房屋,都應該由有資質的評估機構現場評估,并按照當地的補償方案給予補償。 每個地方的補償方案不一樣,影響補償金額的因素包括四個方面: 1、地理位置,城市、農村、郊區,不同位置的廠房,拆遷補償有很大的差別; 2、養殖家禽的種類及數量; 3、廠房手續是否齊全:養殖場是否具有完整合格的手續,經營證件是否齊全,養殖場在經營期間遇到拆遷的,可以先進行協商,協商不成的,委托評估機構進行評估; 4、養殖場環評是否過關;養殖場環評等手續過關,那會獲得較高的補償;如果不過關,則可能分文沒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