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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遷律師:棚戶區改造來臨之前,需要注意這四大點时间:2021-04-25 【原创】 阅读 實踐過程中,相信有不少老百姓都盼望著拆遷,希望搭上棚戶區改造或是舊城區改造的末班車,改變一下自己居住的環境,提高一下生活質量。但是,自前兩年開始,網上不斷的有文章說拆遷“即將消失”“今后再無棚改或是舊改項目,即使有也只是修修補補,并不拆房”之類的字眼。但今后真的沒有拆遷了嗎,真的沒有棚改了嗎? 其實不然。 近日,住房城鄉建設部在國新辦發布會上明確表態:穩步推進棚戶區改造,指導各地堅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嚴格把好棚戶區改造范圍和標準,科學確定城鎮棚戶區改造計劃任務,讓困難群眾早日搬進新居。并繼續實施農村危房改造和地震高烈度設防地區農房抗震改造。 這就意味著,今后棚戶區改造仍然會繼續進行,并不會完全退出歷史的舞臺。那么何謂棚戶區呢?什么樣的房子才會被納入到棚改的范圍內呢?在什么情況下才能開展棚改計劃呢?下面凱諾律師逐一的為大家來介紹一下 一般而言,所謂的棚戶區指的就是一些比較老舊的區域,如該片區房屋大部分存在一定的安全隱患,或是一些基礎設施不完善,比較落后等。不過棚戶區改造通常是發生在國有土地上,集體土地上很少有棚改,但也會涉及到一些。不過,棚戶區改造非大家想的那樣,也并非隨意就能征收的,必須要遵循幾下幾點: 1、棚改必須符合相關規劃和計劃 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中的規定,確需征收房屋的各項建設活動,應當符合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鄉規劃和專項規劃。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舊城區改建,應當納入市、縣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年度計劃。 2、棚改征收主體必須是縣級以上人民政府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四條規定,市、縣級人民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的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實踐中如果有其他部門打著棚改的名義實施拆遷那是不合法的,當事人需要及時的咨詢專業律師。 3、征收補償費用應當足額到位、專戶存儲、專款專用 想必大家都非常的清楚,棚戶區改造是一項利國利民的民生工程,所以在征收過程中,征收方應當要依法進行,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權益,必須及時足額的給予被征收人合理、公平的補償。 那么作為被征收人又要在棚改戶區改造過程中注意哪些呢? 1、注意補償安置方案中的補償標準 一般情況下,當征收正式開始之前,相關部門通常會將擬定好的補償方案公布給大家,此時被征收人就需要認真的看這一份安置補償方案了,因為安置補償方案里通常會明確補償標準等之類的事項。如果被征收人對征收方公布的補償方案有異議,那么就需要及時的對擬定的征收補償方案提出自己的意見,要求相關部門組織聽證會,爭取到與征收方協商的機會。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中規定,因舊城區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數被征收人認為征收補償方案不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組織由被征收人和公眾代表參加的聽證會,并根據聽證會情況修改方案。 需要注意的是,千萬不要賣情懷,也不要獅子大開口,一上來就多少萬多少萬的要,這樣很容易使自己陷入比較被動的局面。必要時可以咨詢專業律師,讓律師幫助您與征收方進行談判。 2、注意申請復核或鑒定的時間 評估機構對被征收房屋進行評估之后,通常會出具評估報告。因此如果大家對分戶評估報告不滿意,那么在收到評估報告之后需要在10日內向房地產評估機構申請復核。如果對復核結果仍然不滿意,需要在收到復核結果之日起10日內向專家委員會申請鑒定。 注意了,復核和鑒定的時間都是10天,大家千萬不要以為隨時都可以,如果過了這個期限,那么相關部門可能就會認為你對這份評估報告比較的滿意。 3、評估機構由被征收人協商而定 另外,還需要注意評估機構的選擇,根據有關規定,評估機構應由被征收人協商而定,協商不成時,可以通過多數服從少數的方式,或是抽簽等方式選定。反之,如果是征收方在未告知當事人的情況下,私自選定評估機構,那是不合法的,當事人可拒絕簽收評估機構出具的評估報告。 4、注意申請復議或是訴訟的時間 無論是棚戶區改造還是其他的征收項目,在具體實施過程中多多少少都會出現利益糾紛。此時被征收人就需要注意維權時間了,一般而言申請行政復議的期限是60天,而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的法定期限是6個月,一旦錯過這個維權期限,那么被征收人爭取補償的機會就比較的渺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