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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征地糾紛律師:征地批復會一直有效嗎?征收方拿著幾年前的征地批復占用土地怎么辦?征收農村集體土地可不是想怎么征收就能怎么征收的,按照《土地管理法》中的規定,無論是什么樣的征收項目,只要涉及占用農用地進行非農業建設的,那么就需要按照《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條規定,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也就是在實際占用土地之前需要先向有關部門申請征地,將農村集體土地轉為國有土地,之后方可進行建設。 一般情況下,征收方向有關部門申請征地之后,若有關部門同意征收方此次建設項目所占用土地的行為,那么會作出一份征地批復文件。征地批復文件在集體土地征收中起著一個承上啟下的作用,且也是必須要有的一份法律文件。有了該文件,說明征收方依法完成了征收前置程序,同時也說明征收項目獲得了批準。征收方可以隨時利用土地進行建設。 如果征收前程工作沒有完成,沒有落實到位,有關費用沒有及時發放,沒有足額到位的話,那么根據《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中的規定,有關部門是不能批準征收土地的。不過,這里還需要再次強調的是,之所以說征地批復是一份承上啟下的文件,是因為該文件是在落實征收前置程序落實之后,實際占用土地之前由批準用地的相關部門作出,所以,凱諾拆遷律師在這里提醒大家,在遇到土地征收時,在這個階段一定要審查土地征收中,有沒有這樣一份文件,這是非常關鍵的,通過這一份文件,就可以判斷出,此次征收是否存在程序上的違法。 如果征收前置工作已經完成,但是被征收人并沒有看到征地批復文件,且征收方也不愿意公開的話,那么這其中就有可能存在一定的問題,此時作為被征收人就需要提高警惕了。當然了,如果有征地批復文件的話,被征收人也不能掉以輕心,可以審查征地批復是否合法,比如審查征地批復落款處的日期是否符合法律法規。 這里凱諾拆遷律師需要告訴大家的是,征地批復文件一般不是一份永久性文件,也就是說,征地批復它也是有一定期限的,而這個期限也就只有短短的兩年時間,如果在拿到征地批復之日起的兩年內沒有實際占用土地進行建設,那么從原則上來說,征收方所獲得的征地批復文件就會自動失效。 根據《國務院關于深化改革嚴格土地管理的決定》中的規定,“嚴禁閑置土地。農用地轉用手續批準后,滿2年未實施具體征地或用地行為的,批準文件自動失效...”《國土資源部關于完善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征收審查報批工作的意見》(國土資發[2004]237號)第(十四):“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征收批準文件有效期兩年。農用地轉用或土地征收經依法批準后,市、縣兩年內未用地或未實施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的,有關批準文件自動失效……” 《國土資源部關于嚴格建設用地管理促進批而未用土地利用的通知》(國土資發〔2009〕106號)第一:“……國務院批準的城市建設用地,自省級人民政府審核同意實施方案后滿兩年未實施具體征地或用地行為的,該部分土地的農用地轉用失效,并應以適當方式予以公告。” 根據以上這些法律法規政策文件中的內容,那么就足以證明征地批復文件的有效性一般不會超過兩年,只要征地批復文件的批復時間沒有超過兩年,那么征收方則是可以隨時占用土地進行建設的,但如果超過了兩年,比如有關部門批準的時間是2013年12月1日,可征收方到了2015年12月1日還沒有實際用地,那么該征地批復文件就會自動失效。 一旦征地批復失效,征收方日后就不可以再依據該征地批復文件,推進土地征收工作了,征收方若想再重新利用土地進行征收的話,那么就需要重新向有關部門申請征地,否則就屬于違法占地。 對此,凱諾拆遷律師再次提醒大家,在土地征收中,一定要審查征地批復的作出時間。因為實踐過程中,由于征地批復很難辦下來,所以極個別的征收方為了推進征收工作,則會借著被征收人不懂法這個弱點,拿著其他征收項目的征地批復文件來冒充。 但是只要大家能看懂日期,只要發現批復日期是很早以前的,距離現在的征收項目已經有好幾年了,那么被征收人就可以第一時間打市政電話(12345)或直接向上一級有關部門(土地管理部門)反映征收方拿著失效的征地批復文件,違法占用土地,并在未給予自己任何補償的情況下,強制拆除了其的房屋,或者是地上附著物,要求有關部門針對征收方違法占用土地,違法強拆自己家房屋的情況進行調查,并要求他們給予賠償。 如果有關部門沒有對征收方的行為進行進行查處,甚至是默認,那么作為被征收人可以第一時間咨詢專業律師。當然了,也可以在專業律師的指導下,依法同有關部門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依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總之,凱諾拆遷律師最后想要告訴廣大被征收人的是,土地征收關系著被征收人的切身利益,不管在此過程中遇到了什么樣的問題,建議被征收人都要養成隨時收集相關證據的習慣,一旦遇需要棘手的問題,那么這些證據就可以幫助到我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