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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城鎮居民非法購買農村宅基地不予確權5月18日,廣東省廣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下發《關于印發<廣州市“房地一體”農村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確權登記發證工作方案>的通知》。 據觀點地產新媒體獲悉,《通知》強調,以“總登記”方式重點對未確權登記的符合登記發證條件的農村宅基地、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及地上房屋所有權進行統一確權登記并頒發不動產權證書,確保2020年底基本完成“房地一體”確權登記發證工作。 《通知》表示,全市集體土地范圍內符合登記發證條件的農村宅基地、集體建設用地及地上永久存續的、結構完整的農村主要房屋,不包括簡易房、棚房、農具房、圈舍、廁所等臨時性建筑物和構筑物。集體所有土地上開發的商品住房,一律不予確權登記。 登記主體方面,原則上為本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也可以是戶主或經全體家庭成員同意的家庭成員代表。值得一提的是,城鎮居民非法購買農村宅基地及地上房屋的,一律不予確權登記。 此外,同時屆定了確權登記的原則,其中包括無宅基地使用權來源材料,未經批準占用土地建設的住房,應當查明土地歷史使用情況和現狀,依法依規分類處理后進行確權登記,嚴禁通過不動產登記將違法用地合法化。 此外,非本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因扶貧搬遷、地質災害防治、新農村建設、移民安置等按照政府統一規劃和批準使用宅基地的,在退出原宅基地并注銷登記后,依法對新建房屋及占用的宅基地予以確權登記。 非本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因繼承原已在農村合法取的房屋而占用農村宅基地的,可按規定登記發證。居民(含華僑)合法取得的宅基地及房屋,房屋產權沒有變化的,經村(社)同意并公示30日無異議的,予以確權登記。農村集體組織成員進城落戶后,其原合法取得的宅基地使用權應予以確權登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