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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南平一項目陷“泥潭” 牽出“一次征地二次補償”7年前簽訂的一份買賣協議,令福建南平地產商徐子健等人陷入“泥潭”。 “我們向賣方支付了2300萬元后,一直辦不了后續的開發手續,后來才發現買下的公司及土地項目或是‘空殼’,更有疑似公職人員牽涉其中。我們投入的資金仍未要回,奔走多部門至今無果。”徐子健告訴新京報記者,他們認為賣方屬于詐騙行為,遂向公安機關報案。在經過2019年6月13日、11月29日兩次報案后,2020年4月13日南平市延平警方認為相關人員有犯罪事實存在,最終立案調查此事。 涉事另一方的林璋于2020年5月19日被延平警方刑事拘留后,6月4日被取保候審。6月26日,徐子健對記者表示,就該案中涉及詐騙及公職人員違規違紀一事已經向相關部門進行了舉報。 無法開發的土地為何會被買賣?接下來又該如何處理?連日來,新京報記者就此事進行了多方面采訪調查,試圖揭開事實真相。 人物關系圖。 2300萬受讓的項目,因土地權屬問題無法開發 據徐子健介紹,2012年底,經第三方介紹,徐子健、陳旭輝等人認識了南平市林園公司(下稱“林園公司”)實際控制人林璋,當時,林璋稱其有意轉讓手中擁有的延平區迎賓路KO+560至KO+800段地塊土地使用權。而對于該地塊的來歷,林璋表示,是政府征用其另一地塊后的補償用地。 徐子健回憶稱,“當時林璋介紹,1999年10月11日,南平市延平區政府為籌集建設工業路的資金,通過區屬國企延興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下稱“老延興公司”,其法人代表毛向東時任區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延平區工業路拓寬改造指揮部總指揮)將位于工業路K1+200處右側國有出讓的土地項目用地,共4415.4平方米,轉讓給了林園公司。隨后在2000年10月,市建設局下屬園林管理處因建設玉屏山公園北大門,向林園公司征用了該地塊,補償方式為將延平區迎賓路KO+560至KO+800段地塊置換給南平市林園公司。” 為取得徐子健等三人的信任,林璋當時向他們提供的多份材料顯示,林園公司擁有上述補償置換地塊的使用權,后又將該宗土地的使用權轉移到了林璋所控制的延興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簡稱“新延興公司”)名下。 那么,老延興公司又是如何變成了新延興公司?據2010年6月22日“延平區人民政府辦公室”出具的一份證明顯示,“因林園公司沒有房地產開發資質,要掛靠延興公司,所以延興公司已經轉給林璋。” “于是,2013年1月25日,我方與林璋等人簽訂協議,受讓了新延興公司的全部股權和KO+560至KO+800段地塊使用權。”徐子健回憶稱,“當時雙方約定,我方支付給林樟一方2300萬元后,依法取得該宗置換土地使用權。” 徐子健方與林璋等人簽訂的公司及土地轉讓協議。 徐子健稱,自2013年簽訂上述協議后,他們向林璋一方支付了2300萬元后,反復與南平市政府及市屬土地管理部門溝通,要求整理該宗受讓土地,準備開發利用,“但是政府相關部門卻表示,因土地權屬問題而不予辦理進一步手續。” 徐子健提供的地塊效果圖。紅色圈框部分為該項目。 疑云:收購的項目及公司竟為“空殼”? 懷揣開發理想的徐子健等人在奔波幾番過后,越發感覺這塊土地中似乎存在著種種“貓膩”,但卻總不知道問題的癥結究竟在哪。 直到6年多后,2019年4月,徐子健等人經南平市土地收儲中心查詢原始檔案才發現,與此前林璋介紹的情況矛盾的是,早在最初土地被征用時的2000年10月,林璋的林園公司就已經收到了南平市公用事業管理局支付的補償款。徐子健等人甚至還找到了當時的收據復印件,上面明確寫著“土地補償費69.25萬”。 收據顯示,延興公司于2000年10月收到了補償款。 經過進一步調查對比,徐子健發現,當初林璋向他們提供的政府相關部門出具的“給予土地補償”相關的證明材料,其落款時間竟是在上述地塊補償款支付時間之后。 “既然已經補償過錢款了,怎么可能又再次補償土地呢?”徐子健向記者說,“難怪一直辦不下來土地開發手續!我們推測,當初林璋賣給我們的項目,完全是沒有實際資產的空殼公司。” 企查查顯示,新延興公司成立于2010年6月,從2013年1月徐子健等人從林璋方接手該公司后,徐子健占股40%,為大股東,此外其合作伙伴陳旭輝及另一位股東各占30%股份。 “林璋一方正是通過這家空殼公司,詐騙了我們2300萬元。”徐子健表示,“我們已經向當地公安機關報案,目前,公安部門已經立案。”新京報記者從立案告知書看到,2020年4月12日,南平市公安局延平分局已對“陳旭輝等人被詐騙一案”立案偵查。 南平市公安局延平分局出具的立案告知書。 焦點:一次征地后給予兩次補償?自相矛盾引出疑團 2300萬買下的究竟是不是“空殼”,歸根到底在于徐子健方和林璋方交易的KO+560至KO+800段地塊使用權,是否真的屬于林園公司?對此,幾份截然不同的證明材料,又牽扯出了該事件背后的“二次補償”疑團。 徐子健向新京報記者出示的材料顯示,2000年10月,南平市城市公用事業管理局與老延興公司簽訂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受讓老延興公司位于工業路地塊,價款計69萬余元,該市城市公用事業管理局將該筆轉讓款,經土地局下屬的土地評估中心支付給了老延興公司,此后再由老延興公司將其轉付林園公司,“因林園公司不具備房地產開發資質,其征地補償款通過老延興公司來轉付,該公司已不存在被征地塊未補償的情形。”可見,此筆69萬余元的款項,即為南平市政府部門給林園公司的征地補償費。 南平市城市公用事業管理局與老延興公司簽訂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 而徐子健還向記者提供了幾份與上述材料大相徑庭甚至有所矛盾的證明文件,均提到“對林園公司征地后進行置換土地補償”。 其中一份“延平區工業路拓寬改造指揮部”(簡稱“指揮部”)出具的證明文件顯示,因規劃變更,K1+200地段右側地塊被收回后,“經協調,提出另行安排一塊地給林園公司,請市規劃、土地有關部門給予辦理有關手續。”在該證明的左下角,還附有“情況屬實,請指揮部蓋章”的字樣,簽字人為“毛向東”,落款時間為2005年5月8日。 徐子健方提供的“延平區工業路拓寬改造指揮部”所出具的證明文件。 同時,另一份“延平區人民政府關于置換國有土地以解決歷史遺留問題的請示”文件,延平區人民政府在文中懇請南平市人民政府同意將迎賓路加油站東北側面積8000余平方米的土地(即徐子健等人后來收購的KO+560至KO+800段地塊)置換給林園公司,落款時間為2009年12月28日。 徐子健方提供的“延平區人民政府關于置換國有土地以解決歷史遺留問題的請示”文件。 此外,還有一份“延平區人民政府辦公室”出具的證明,該證明也稱,“經協調,同意另劃一塊土地給林園公司林璋。”落款時間是2010年6月22日。 徐子健等人提供的“延平區人民政府辦公室”所出具的證明文件。 “既然林璋方面在2000年10月份就已經收到了征地補償款,為何指揮部又于2005年5月8日為其開具證明,讓相關部門補辦新置換土地的手續?在此之后,延平區政府又為何能開出數份證明文件?”徐子健稱,“當時的延平區政府副區長吳永輝等人是經辦人,這幾年我們與這些經辦人及相關部門多次溝通,都未能獲得實質性的處理進展,現任的政府相關部門領導也不承認‘補償置換土地’相關文件的效力。” 在新京報記者多次與其聯系未果后,6月30日下午,林璋給記者打來電話稱,“我也是受害者,當時我的這塊新置換的土地都已經取得了規劃證,后來又被政府叫停開發了。發生這樣的事根本原因是毛向東在開始時候就將一塊地賣給兩方人,既賣給了我,又賣給了南平市城市公用事務管理局,后續又讓政府開具了一些證明,并一直錯下去,至今仍未解決。目前,警方以詐騙罪對我進行調查,我現在是取保候審狀態,實際上,是毛向東把我和政府都騙了。” 林璋還回憶稱,“當時由于土地糾紛等原因,毛向東一方把老延興公司轉讓給我,后來我又用自己的名字注冊了新延興公司,然后轉讓給徐子健等人,股東也隨即改為徐子健等人。” 對于69萬余元征地補償款,林璋表示,“我確實收了這筆錢,但當時以為是工程款,為了配合老延興公司走賬,才簽了收款收據。” 林璋提供的新置換土地的建設用地規劃證。 一經辦人:毛向東已因此事被調查 連日來,新京報記者按照徐子健等人所提供的聯系方式,多次通過電話、短信等試圖與毛向東取得聯系,但終未獲得回應。 6月28日下午,新京報記者撥打了南平市國土資源局收儲中心曾經經辦此事的一位肖姓負責人的電話,該負責人表示,“我已經調離了原工作崗位,如要問此事請與延平工作組聯系。”隨后,記者又與該中心延平工作組一位張姓負責人取得聯系,該負責人稱,“我新來不久,并不了解情況。” 另據徐子健一方提供的通話錄音顯示,6月28日,徐子健一方曾就此事與上述收儲中心另一位曾經經辦此事的負責人進行溝通,該負責人表示,“主要情況是相關部門已經就上述土地問題補償過一次了,不可能再進行二次補償。”但記者連日來多次電話聯系該負責人,均未獲得回復。 6月29日下午,新京報記者就此事又與南平市延平區人民政府辦公室取得聯系,一名吳姓工作人員回應記者稱,“上述相關證明已經過去十年之久,我們現在沒辦法進行核實。” 6月30日,新京報記者又就此事聯系到了徐子健一方提到的經辦人——現任南平市延平區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的吳永輝。南平市延平區人民政府網站顯示,其在1999年1月至2016年6月期間,歷任南平市延平區政府副區長、區委常委等職。對于當時延平區政府就上述案件出具的相關證明等問題,吳永輝回應記者稱,“我當時只是按照毛向東等人出具提供的相關材料辦事,也將相關材料匯報給了市里。此后,我還將相關材料交給了紀委,毛向東也因此事被調查。期間,具體如何處理此事,我不太清楚。” 針對此事,北京市京師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范辰律師認為,根據當事人提供的材料看,尤其是前后兩次土地補償證明等材料顯示,此事已經涉嫌詐騙等問題,建議當事人留存證據向相關部門進行舉報,如果相關部門處理得當及時,還有追回損失的希望。 徐子健說,“事已至此,究竟該如何解決?如果涉及違法犯罪,那我們的權益又該如何追回?我們只希望當地相關部門就此事給出一個正式的說法。” 對此,新京報記者將繼續跟蹤報道。 |